律师您好,原告起诉又撤诉,再起诉。恶意串通,诬告诉讼,未履行义务强制收费。严重造成被告经济受损。
一起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于原告在法院未判决前已搬离原居住地,法院传票无法送达,电话也联系不通,所以法院称联系不到,原告未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方早已提出反诉,可以要求法院缺席判决吗?法官给被告方的意见是,撤诉算了.反正法院也没收你们反诉的费用.怎么理解,作为反诉被告可以要求法院缺席判决吗? 问题补充:另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已过时限,法院没有裁定驳回被告的答辩,反让原告收集被告在此地居住的证据,对吗?
因别人借我钱不还,我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当天,法院才告知我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对原告这一诉求我提出两点反驳意见:一、被告几年来一直居住该法院管辖区内,二、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已过时限。(15天)但是法院仍然做出取消当日开庭,让我三天内搜集被告在此地居住的证据。法院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案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原告是否有权利对此管辖异议提出答辩和补充证据?
离婚案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需要将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书转原告吗?原告是否有权对此管辖异议提出答辩和补充证据?法院是否有权自行收集或者经原告请求收集对原告有利的证据?
继承案件我作为被告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下了裁决书。现在如果原告撤诉,法院会不经过我的同意撤销我的保全吗,如果会,会在什么时候通知我。
离婚原告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了她的一套财产分配方案,被告认为原告提出的方案不公平,也提出了一套自己的分配方案。请问专家,这这种情况下,被告应该是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自己的财产分配方案还是应该以反诉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财产分配方案?谢谢赐教!
之前原告的诉状里时间与事实不符,现在被告第二次收到法院传票,合理吗?
14年年底收到法院传票,附带房屋租赁协议和原告诉状,事由是拖欠13年房租;但事实是13年房租已交,未交的是2014年的房租;第一次开庭去了,也和审判员陈述了这个事实,现在又收到法院传票,且信封里只有一张传票,其他什么都没有,请问被告可以不去吗?法院第二次传票是宣判结果还是还要再次审理?诉状与事实不符是不是表明
被告不断拖延时间,先是中间申请对原告提出的伤情重新鉴定,又在快截止时中止鉴定程序
被告不断拖延时间,先是中间申请对原告提出的伤情重新鉴定,又在快截止时中止鉴定程序,要求开庭,法院也很配合被告人。这种情况原告该如何主张权利呢?
原告起诉被告案未开庭,被告反诉原告,原告是否一定要举证答辨被告的反诉?
原告起诉被告案未开庭,被告反诉原告,原告是否一定要举证答辨被告的反诉?
被告二次答辩能要求对第一次审理的案件作出判决吗?给被告二次带来的损失在案件中可提出和要求吗?
律师您好,原告起诉又撤诉,然后又起诉,恶意串通,诬告诉讼,未尽义务强制收费。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证人支出和律师费支出)可以在第二次的答辩中提出并要求对方给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