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父亲在1987年把两座农村宅基地分给了我们哥俩,协议上写明老父亲都有居住权,当时我在市里上班房子至今一直是父亲居住。1989年农村取房产证当时我的户口在市里,我分的那座房子就写得父亲的房产证,哥哥的写得他的名字。现在哥哥觉得父亲的房产证他也有份,老父亲还健在为这事很生气,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该怎莫办
我朋友欲购买一处住房,该住房年久失修需重新盖。该住房的现主人持有原主人名字的房产证和他们之间的私人转让协议。说好是先签协议,我朋友付一半的房款,然后盖房子,盖好房子直接将原房产证换成我朋友名字的房产证。这样会不会产生纠纷?原主人已经过世并无子女。原主人的房产证+私人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房屋现主人
协议书 有XXX独院一处,为住房2间,2层楼房,面积为实院使用面积全部。 西邻XXX,东邻XXX,北邻XXX,南邻XXX。出路为XXX大街。 经XXX村委会和四邻协商,达成以下共识:卖给苏红新。 价格为( ),一次性付清 此院以前所有协议为无效,以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所定协议为有效。
A有一套单位房,办理了房产证。A将该房卖给了B,没有办理过户,直接签订了协议,将房产证转给了B,B又通过同样的方式转卖给了C,现在C想通过同样的方式转卖个我,我想办理产权过户可以吗?是不是要找到A才可以,如果不过户继续靠签订协议成交,如果政府拆迁会得到补偿吗?这种买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非常感谢各位专家的解答
现有单位职工福利商品房指标一套,面积118平米,当时以四万元价格卖给别人,但现在这个指标价值超出四万很多,要求对方补偿两万对方却不愿意,请问当时签定的协议有效吗?
李某有一套有建房证明的地,我想购买,但是建房证明是李某的名字,我们会签订一份购买合同并要求村部出示证明购买合同成立的文件,请问这地我们建房后,若征收,我们可以得到补偿吗?
10年6月我以个人名义买房,并且在房管局备案,备案上写的是我个人的名字,当时还没有离婚,还处在婚姻存续期间。而10年7月份上旬已经离婚,同时7月份下旬拿到房产证,房产证上是我个人的名字。这样的话,这房子的产权是属于我个人还是什么情况? 现在我要把这房子卖了,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的时候,房管局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
婚后老公写了一份婚后房产协议,我们都签字按手印,请问这具有法律效力吗?
领了结婚证以后,因为房贷需要我们两个偿还,老公就写了一份婚后房产协议大概意思就是这个房子虽然暂时登记于他的名下,但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各占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这一类的条款。请问这样的自己写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还是必须要到公证处公证?
因为房子现在没有房产证 ,把房卖了,那中介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因为房子现在没有房产证 ,把房卖了,那中介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到法院会认定买卖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