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我老婆是在一个户口本上是城镇户口,我们父母属于农村户口,我们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并且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这个房产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补充:我们结婚08年年初结婚的,这个房是10年4月买的,当时只签署了买卖协议是我父亲名字,我老婆现在说我们给老人的生活费是买房出的钱,,是家庭共同财产我该咋办?
请问律师,本人离婚后自购有一套房产,现因考虑孩子的成长问题,准备复婚,请问复婚后此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是我个人的还是共同的,谢谢!期盼回复。
我和我丈夫是二婚,已结婚十年。我丈夫婚前有一处房产,去年背着我给卖掉了,用这钱又以他儿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请问卖掉的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吗?有我的份额吗?
房子的首付是我结婚登记前交付的。现在我已经领了结婚证,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房产证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和写我们夫妻两个的名字,在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有什么区别吗?
有一处住房,婆婆、我、儿子三人居住。 房证名为我婆婆。 此房为98年房改(婆婆说房子将来归我和儿子,我拿钱购买,但没有更名); 此房由于2001年动迁后回迁(所有手续及费用由我承担,但仍没有更名),我和婆婆签写了协议,协议大致内容如下: 此房归我们三人所有,现房产名为婆婆,将来婆婆临终时将房产名改为
我与女友在同一单位上班,2008年1月单位计划盖房,我与女友共同出资,交了第一笔房款,2008年5月我们登记结婚,2008年9月交了第二笔房款)。当时,房子是以我媳妇的名要的,交款收据上也是我媳妇的名。房产证至今也未办理,我们单位计划2011年5月交房,交房后不久将办理房产证,如果一切正常,房产证也应该是我媳妇的名。
我要结婚了,男方家出首付,剩下的贷款是我们两个一起还,但是贷款是用男方的公基金贷,那么如果有一天离婚了,如何才能保证我的利益不受侵犯呢(还的贷款比首付多多了),是需要做什么公正吗?还是在房产证上也写上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