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是10年,我是房东,合同没到期,想解除怎么办?
2013年3月10号和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一年房费加上五千二百元押金,期间二房东就没给过大房东房费,到2014年3月1号左右,大房东让我们续签,按季付,合同又重新签过,押金也写着五千二百元,还注明解约赔付一个月房费,可是我们住了十多天跟我们说,要从新装修对外出租,房费退给我们,押金只退一半,这样可以吗?
你们好,租房合同到期后,房东已经把房子转售给别人了,但是他找借口说把他房间的东西损坏了,有些东西我们都没用,给他打电话他不接,他只发信息说我们要给他赔钱,我们只知道他的名字和他的身份证号码,不知道他的住址, 我该怎么办? 谢谢、
我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东原因房子他不想租了,当时签的合同上只规定,合同期间,如乙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承担相当于剩余租期内租金之金额的违约金。没规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需要赔偿的违约金,该怎么办
房东要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我现在有很多困难不能及时搬出怎么办?
去年11月15日签订租房合同,当时要签订一年,但是房东怕年底不好租房子提出签订一年半,因为我确实想租一年半所以就签的一年半的合同。当时通过中介找的住房,三方协议写的如果房东毁约可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当成赔偿。现在房东说只能租到9月份,因为有家人要过来,但是由于我6-9月份要准备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考试,没什么时间
我两个月前租住房屋,当时签订一年的租房合同,房屋签订为302室是租给我们两个人使用的,302室为三室一厅,当时说的是两个房间,但没有写在合同上,房东还要住一间房, 合同中有一条: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其行为视作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
我们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小区两居,现在才住了三个月,交下一季房租的时候,房东突然说房租不用交了,他不租了,他侄子要住,要我们一星期之内马上搬出去。他老婆还骂脏话威胁我们不搬的话就把我们东西扔出去,找人打我们。 合同写明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赔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但是房东一直狡辩说是我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