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未到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怎么解除合同?
租房未到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怎么解除合同? 我两个月前租住房屋,当时签订一年的租房合同,房屋签订为302室是租给我们两个人使用的,302室为三室一厅,当时说的是两个房间,但没有写在合同上,房东还要住一间房,
合同中有一条:本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相关责任的,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其行为视作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月租金的一倍,
合同补充协议有,租期内若承租方提前退房,押金不退。
合同上面写的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一个人换了工作,工作地点离租住房屋太远,没有办法继续租住,但是另一个人可以继续租住。
我是刚刚参加工作,工资不高,房租一个月有1000元,而且房东要求半年一交,前三个月是三月一交。
请问在合约情况下,如何在最少损失下,解除我们的合同,令我可以搬出房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40037……(上海)
提问时间:2014-10-18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