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住的地方是县城里的机动车城,是08年的时候政府招商引资开发的
我所住的地方是县城里的机动车城,是08年的时候政府招商引资开发的,就是沿着马路两边做的四层楼的房子,产权只有40年。一楼就是临街卖车的商铺,二三四楼就是当商品房出售的。入住率也不高所以没有物业公司。但是去年成立了物业管委会就通知住户开始交物业管理费。费用和正规小区物业公司收的一样。我们这不是小区,既没有绿化也没有什么公共设施,就请了几个保安是给一楼商铺看后面停车厂的车子的,还请了一个扫楼道的。请问律师物管会有资格向业主收费吗?
招商引资企业在遇到地方性政策调整时,造成的损失谁来管? 我与当地政府签署的是单一性产品开发,现在省政府不让开采这种原材料了,没了原料,我这个企业也就没有继续经营的条件。我的投资怎么办?我的损失谁来包赔?请各位智者给予指点,如有采用,有重赏!
姐姐帮买卖双方引荐,促成了双方的供货生意,供求双方从此可能长期合作,且是大笔的生意,但由于商品的特性限制,双方是供一批货签一次合同。她希望能从供方处拿到引荐的佣金,但不限于初次的佣金,希望能双方合作一次,她就有一次的佣金,请问从法律、以及贸易的角度她如何可以保证自己每一笔钱都能拿到,不会被供方甩掉?
具体情况是:应家乡招商引资,在地区政府规划的创业园里投资建厂,依村委会引荐完成他们的招商任务为名,条件是1、赠予三万元资助(实际到位两万),2、以个人名由村委担保向地区信用社贷款三万。问题出在动土施工当日遭到地方百姓的阻挠无法施工,乡镇府出面协调后基础与土方基本完成,但是在主体施工又遭到百姓的阻止,原
我家门口有一条路,后来一公司搬到这,该公司规划把路堵死,让我们绕过该公司而行(该公司已经把路修好) 但是我们因新修公路质量,地理环境等诸多问题不满 现在当地机关已经有意向出售该条道路的使用权,请问是否合法
我家在一个县级城市,今年政府招商引资引进了一家台资企业,台企在我们那请神仙看地,看中了我们市城区,我们家也在这一代,政府为了台企能够顺利在我们市顺利办厂,要求我们拆迁,这对我们市是好事,可以解决我们市人民的就业问题,带动经济发展,大伙都很支持。政府说房子一补一会帮我们安排,介于办厂时间紧迫,通知没多
政府有块地方,有一个开发商招牌挂土地 没有招到,另个开发商招到,头个开发商把钱已经打进政府账号了,政
政府有块地方,有一个开发商招牌挂土地 没有招到,另个开发商招到,头个开发商把钱已经打进政府账号了,政府把这比钱用在拆迁上了,这个开发商是否可以向政府要本金和利息。
我们受到招商欺骗,但我们多数不懂法律,不知该如何维权。他们用不平等的合同作为自己行骗的遮掩,合同与他们的招商广告和诸多承诺严重不符,致使我们投入资金完全滞销,所有以前说要给的支持一并没有,而且我们也是看在赛格数码城和政府招商引资才去相信,现在真不知如何是好·希望我们可以通过你们的专业知识为我们这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