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
招商引资建厂合同用地被不明情况转让!引发经济纠纷!
招商引资建厂合同用地被不明情况转让!引发经济纠纷! 具体情况是:应家乡招商引资,在地区政府规划的创业园里投资建厂,依村委会引荐完成他们的招商任务为名,条件是1、赠予三万元资助(实际到位两万),2、以个人名由村委担保向地区信用社贷款三万。问题出在动土施工当日遭到地方百姓的阻挠无法施工,乡镇府出面协调后基础与土方基本完成,但是在主体施工又遭到百姓的阻止,原因是政府规划征地未达到百姓要求。停工数月后政府出面协调更换土地位置,用问题地块换相邻的无问题地块,然后前期投入给予核算补偿;当时为赶工期妥协我们答应换地,但是落实补偿受阻,此时贷款到期加上地方的软环境怀疑对投资有放弃的意向。天有不测风云家里遭到不幸老父亲患重病,精力转移到寻医问药治病求医,在此期间村委为还担保的贷款把土地在本人不知情下转让出去了,最终还告知到我说我还欠他们八千多元利息钱! 很生气!当时没有心情追究申讨。后来父亲去世后我就离开家乡回到以前的岗位至今。
现在的问题是:我过节回老家的时候他们村委的会计说欠他八千多,当时贷款利息是他代付的,四处传言讨要!
请问我现在还有没有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条件:我手上只有当初与乡镇府签订的土地合同
我的联系方式:1361155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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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ldlov……(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0-05-15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