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10年六月份租的房子,租期一年,只过了几个月但现在房东说不租了,可是合同上只有乙方违约要承担的责任,没有甲方违约要承担的责任,这下该怎么解决?谁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啊?
房子是2010年6月20签订的两年租房合同。租金交至2010年12月10号,房东在8月就开始卖房子,11月19号就跟别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前我因为看房的人太多无法安心生活就有想退房的想法,11月初的时候跟房东提了一下说不想续租了。按照合同,租赁期内,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月租金的一倍向对方支付
求助各律师: 中介帮我租了一套房子,12月18日在中介门面和房东签了合同,(当时给了房东一千元的押金,给了中介650元的中介费,都有收据)由于房子里面没有家具家电、水和燃气,合同要求12月22日房东将设施配齐交房。房东一直拖到12月28日还没有配齐设施也没有交房,我按房东违约向中介要求房子我不租了房东退还押金
租了一套房子,通过了中介。并一开始付了三个月的房租5400.但交房子的时候房东里面的设施没有达到合同里的要求,我不愿意要房。拖了几天房东一直不肯露面,说她房子 的设施已经够了。然后这两天她说不租了,并不退原先交的租金。因为她说把那些钱买房子的设施了,要我承担她的损失。这样子她单方面的违约,我该怎么办 ?而
2010年7月25日签的一年的租房合同,住的是一居室中的卧室。因为客厅和阳台隔成了1间房住了一个大叔,所以房租1500.当时选中这房子是因为房东说大叔一周有1~2天不在北京住,而且客厅和厨房大叔都不用归我们使用,但只是口头承诺没有写进合同。期间我们房租都是提前交的,和大叔的关系也很好。房子正常使用出现问题也是自己掏
请问下我与房东的合同期未满房东与他人商量要兑店并开出具体金额算不算违约,我是否可以退租并要求赔偿经济
我与房东签订并支付1年的房租,现在才过去3个月,房东就私下与别人商议兑店的事并且开出兑店的具体金额,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有些必须提前通知我们并且妥善安排,我们去问房东时,他却说他们没有登广告说要兑店,之前的是闲聊不算是违反合约。而且他因为不想干了,每天都很晚来开门,一般都是吃完中午饭才来,晚上很晚就关门,
请问下我与房东的合同期未满房东与他人商量要兑店并开出具体金额算不算违约,我是否可以退租并要求赔偿经济
我与房东签订并支付1年的房租,现在才过去3个月,房东就私下与别人商议兑店的事并且开出兑店的具体金额,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有些必须提前通知我们并且妥善安排,我们去问房东时,他却说他们没有登广告说要兑店,之前的是闲聊不算是违反合约。而且他因为不想干了,每天都很晚来开门,一般都是吃完中午饭才来,晚上很晚就关门,
房租未到期但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算不算违约? 我们合同签的一年。交了2个月的押金和半年的租金。我住了5个月后决定不租了,并通知了房东。房东同意也没有提出赔偿事宜。但到半年时间结清费用的时候提出要按照合同条款,让我赔付一个月的租金。我经过他当时的同意,算不算协商解决?他最后时刻说按合同执行合理,并认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