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我被公司同事殴打,经派出所调解无效,加害人被判拘留6天,罚款200元,现在我要走民事诉讼,该这么办,需要些什么资料,和可以提出些什么赔偿
我朋友是司机,某天他在车上等乘客,售票员下车拉人,与两名乘客(注:外地打工者)在车站发生争执,随后打在一起,我朋友看到外面很乱,就出去看看,发现售票员和乘客2人打在一起,就过去问个究竟,在劝架中被乘客2人中一员打倒在地,我朋友气不过就与他们打在了一起,由于当时很乱,售票员用砖头打伤乘客中一员,之后逃逸
2003年一交通事故中,造成一死一重伤,司机全责,死者应得到多少赔偿??? 死者家属能否在现在提出民事诉讼吗??? 注意:案件发生在2003年2月,案件未经过民事诉讼!
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标准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被告不服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被告有可能要求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如依据(试行)够不上级别 请问还有其他法律认可对原告有利的鉴定标准吗?模拟两可的鉴定标准有吗?
民事诉讼,楼上厨房的水渗漏到楼下,楼上说是楼层间夹层的问题应是开发商负责,物业说房主入住2年已过维保期应由楼上房主负责,作为楼下受害方,想分清3方(楼上、开发商和物业)的法律方责任;如若提起诉讼应状告楼上、开发商还是物业?自己应得到那些赔偿?谢谢!
三个人和4个人打架,我朋友一个人把对方2人砍了,砍的是胳膊那和我朋友在一起的其他俩个人应该承担责任吗?我朋友要负什么责任?
10月26日,本人经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已经报了保险,并在简易程序认定书上签字。 之后,本人对此事故产生了质疑,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先后找到交通大队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我一直怀疑受伤当事人一方联合作伪证,认定本人全责的依据就是有两个学生证人指正。后经过维权,警方给本人提供了2学生事后指正事发现
案情: 由于历史原因,被告二(屋主)在2003年造了一层半的楼房,现政策允许可以按二层半建。被告二(屋主)将房子的改建总包给第一被告(作头),第一被告又将拆房活转包给原告,原告招了6人实施拆房。 在2009年12月5日,原告在拆二楼南面炮台时,不慎从上面摔下,伤一根肋骨。事发后,原告一直向第一被告发(作头)赔付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