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3月24号办的离职手续,公司在4月初缴纳3月份的社保中,没有给我缴纳,请问公司应该要给我交3月份的社保吗?
转正后推迟一个月帮买社保,公司要求离职当月(包括做满一个月)社保金额全数自己买单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6月初我进入某公司做网络销售,当初面试时候跟面试人员讨论工资的时候面试人员是说试用期一个月,第二个月转正时候会帮我购买社保,但是两个月过去了,在七月我们签订了合同,但是他们却用过了购买社保日期而说下个月才能帮我购买社保,而且荒唐的是人事部还说七月签的合同只是转正而不是入职,更因为
我是2月19号离职,这家公司不给交2月份的社保,公司的解释是社保需要当月21号以后离职才能给交当月的社保。 然后我听朋友说只要当月15号以后离职的都给交当月的社保, 所以我想咨询想权威人士,公司这样的规定违反劳动社保法吗? 如果违反我该怎么维权? 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当月几号之后离职公司给交当月社保吗?
我是当月17日办理的离职,人事的同事说,20日是节点,不给缴纳当月社保。补充:我们平时是20号结算考勤,27-28号发工资。也就是说我本月缺了3天。
是这样的,我于6月17日申请离职并办完工作交接,但部门领导不签字同意离职,我便于19日自动离职(现在还有6月17日离职的申请单和工作交接单)。现在公司以我未办理离职手续,没人通知停保为由,从我6月份的工资里全额扣除了6月份的社保,并未支付6月份工资。同事把我6月份的工资条拍照了,工资条显示社保扣款850.84,现在手
公司不批离职申请,从离职当月工资里全额扣除社保并不发工资,合理吗?
是这样的,我于2014年6月17日申请离职并办完工作交接,但部门领导不签字同意离职,我便于19日自动离职(现在还有6月17日离职的申请单和工作交接单)。现在公司以我未办理离职手续,没人通知停保为由,从我6月份的工资里全额扣除了6月份的社保,并未支付6月份工资。现在手里有6月17日离职的申请单和工作交接单我能申请仲裁吗
我于11月20日书面辞职,公司同意12月14日后正式离职,但原因当月未满1个月,不承担社保,合理吗,怎样维权
月初离职的,现在公司要我把当月的社保包括公司交的部分全额退给公司
我是月初离职的,现在公司要我把当月的社保包括公司交的部分全额退给公司,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当月我几上了几天班,当是当月我应该是属于公司的员工吧?我是否只应该缴纳我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就行了呢?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