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求教律师大大们。 本人在今年3月份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楼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由卖方承担。昨天公积金中心已通知我过去办理银行房屋抵押合同,可以通知业主一起去办理交税过户手续了。我到该物业管理处查询下物业管理费的情况,发现欠交物业管理费1万2千多,滞纳金2万多,顺便了解到我们买的房产是业主从司法拍卖的公司买到的,2015年1月30日的房产证,业主认为之前的物业管理费应该不由他负担,物业管理处准备起诉该业主了。 我与业主、中介、按揭公司的已约好下周二办理房屋抵押合同及房产过户,现在心里虚得很,不知道该不该去签合同,办理产权过户,如果办理了,这一笔物业管理费纠纷是否牵扯到我身上。还是应到等这纠纷结束后在办理过户(主要是我也等不急,公积金中心的同贷书有效期只有三个月)。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5月3号我和他人就商品房二手买卖签订了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我作为买方当场支付定金1万元,由于房主的房产证当时还没有办下来,于是我们在签订协议时补充要求房主在2010年6月15号前将房产证办理下来,并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我再支付他其它房款(注:定金冲减房款),但是签订协议之后,我就合房主
当时双方商定为31万,卖方为少上点税和买方商量将合同定为25万。当时就资金监管了25万,一切过户手续结束后(房产证过户结束后)买方取出了25万,卖方事后补交了6万元余款。这6万元算是非法占有多付房款吗?卖方有权利再以非法占有多付房款要回吗? 那这6万块卖方是否能够要回?
我与一家中介签订了一套房屋买卖承诺书,并交付了定金给中介公司,承诺书中有不依承诺书约定履行时,所付的卖方定金不予退还的条款,此合同在卖方收取定金后生效,我不清楚中介是否已经将定金交给卖方,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定金并中止交易?
你好,我购买了一处二手房,产权已过户。如果用原房主名字的银行卡交物业费和暖气费会有优惠,如果这样做会对产权产生影响吗?
今年2月我购入一套二手房,在拿到钥匙的第二天发现外墙有渗水现象,于是通知原房主,原房主以合同约定不对房子存在瑕疵问题负责 为由拒绝修理,并扬言说若不付清尾款就以违约责任告上法庭。我想请问老师,合同法规定的卖出方应该对出售物件质量负责,卖出方不履行告知的义务,是否可以认为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有欺诈行为发生
我在天津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是约定12月15日之前交付房产相关证明。当时口头约定的是房主将房子腾空并交付钥匙,结清水电煤气等费用后再去过户。但现在房主要求先去办理过户然后才给腾房。请问大律师,如果12月15日之后房主还不腾房也未办理过户,是否可以起诉房主违约,让其退回定金及违约金?
我在4月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找的中介,房款已经交到监管中心,就差过户了。过户前我们去物业那查了,我们买的房子拖欠了5年的物业费,总共7000多元,现在和原房主商量过户前将物业费交接清楚(合同里边也明确注明:过户之前的物业费由原房主承担)。但现在原房主不想交物业费,说过户之前的确实是原房主承担,但原房主就是
你好! 本人曾有一套住房,贷款于2015年2月9日已结清,有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再购房应属于首套房。现购买另一套二手住房,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在卖家赎楼的过程中,银行查买方(本人)人民银行征信发现贷款还没有更新,仍显示未还清上一套房的贷款,导致银行不放款给担保公司,无法赎楼。现人民银行回复无法确定何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