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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交易过程纠纷问题
关于二手房交易过程纠纷问题 你好!
本人曾有一套住房,贷款于2015年2月9日已结清,有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再购房应属于首套房。现购买另一套二手住房,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在卖家赎楼的过程中,银行查买方(本人)人民银行征信发现贷款还没有更新,仍显示未还清上一套房的贷款,导致银行不放款给担保公司,无法赎楼。现人民银行回复无法确定何时能更新,而这并不是由于本人征信有问题,只是系统滞后。现在卖方以我的征信有问题为由,认为我违约,停止与我交易。
请问,卖方以此为理由,停止与我交易,买方算违约吗?若不算违约,买方是否可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另外,买方卖方中介签订三方买卖协议时并未约定赎楼过户的最后期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dqain……(广东)
提问时间:2015-03-27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