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于去年7月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工期75天,从去年11月1日开始施工,但到现在公司也无法交付共程,侧面了解是该公司债务问题,资金无法周转,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的楼上装修,为了省钱,没有叫正规装修公司装修,自己叫了一些马路民工就开工,拿大锤乱敲乱砸,在砸完地板砖后,又在上面(也就是我家的天花板上面)拌水泥,导致我客厅和一主卧室天花板渗水发霉,我找楼上协商多次,才给了我一点钱当是赔偿。我以为事情已结束,但过了一段时间,楼上又把我家厨房天花板敲裂和另外一个房
一年前我重新装修了房屋,现在发现洗手间两边的屋子渗水严重,发霉的地方很多将近一米高,楼下漏水也严重,其他装修师傅都认为是防水没有做好或者是水管渗水。因为认识,就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一张报价表(上面注明防水保修5年,但没有签名),家里有他出具的装修款收据,物业有进场登记,手机有双方讨论的短信,
我家这边的新房刚下来一个月,十一准备装修的时候发现卧室屋顶上有一个水泥涂抹的地方,经过物业查看发现时楼上施工的时候把我家给砸穿了,但是楼上并没有住户,我现在如何要求开发商和物业赔偿,我提出换房要求可以实现吗?
我交了钱的预定房,开发商没有经过我允许卖给了其他人 而且已经入住开始装修 我该怎样维权
您好! 我来自抚州宜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于2003年在我们县里预定了1套3室2厅的房子,因为当时房子还没有做 开发商开始打广告说他们有房子卖,当时我就预定了1套,交了5000圆定金(不是订金) 开发商给我打了个收条(收条内容:今收到XXX预定XX 13栋第4层3号房面积137平方 每平方570圆 特此收条 收款人XXX 加盖开发
房子装修入住后,天花板大面积开裂起壳并脱落,应是建房质量问题,该如何维权?
我于06年10月在应城市区购商品房一套,07年夏装修,同年冬发现卧室及书房(未吊顶)天花板有开裂现象,以为是油漆问题,后越来越严重,09年底竟然大面积起壳并脱落,今年夏向物业反映,物业管理人员称当初曾张贴过有关此类问题的装修前修补的提示,但我及家人并未见过其提示,物业有责任确保所有业主知晓其提示,再说此问题
在酒店消费过程中,饭店由于忙不过来给婚礼酒席延迟上菜,十二个菜里还上了三个明显就是剩菜,主人家【一名妇女及其女儿(已怀孕4个月)】找前台(位于三楼)理论,前台开始不予理会,几次询问后前台叫来后厨,后厨拒不承认,一名厨师与该妇女发生口角进而动手殴打,主人家亲友闻讯赶来,厨师疾跑回后厨(二楼),叫齐后厨
邹城市人事局招聘工作10年,没有任何保险,工资只有620元。该如何维权?
我们是2001年邹城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体制改革重组(原隶属邹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当时的邹城市市政府、邹城市人事局、邹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并公开在邹城市电视台及邹城市人事局、邹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单位门前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发布招聘信息公告载明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范围、应
1.公司给正式工与劳务工的工资与绩效工资都不一样?这样是否合法? 2.同工不同酬我应怎样维权? 3.有位律师说:同工同酬不是法律的强制规定,因此同工不同酬不一定违法。 劳动报酬最好约定在书面的劳动合同中,以利于维权。 4.但我看了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上面明确了要同工同酬,这不是法律规定吗?这个能不能成为我们维权
公司发放年终奖金(有合同)少发7000多元,公司发奖金是通过个人账户转帐的,没有缴个人所得税。我想按合同争取少发的7000多元,但公司说可以补发7000多,但必须缴个人所得税15000多,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