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2007年进入A公司,2013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2015年公司要重组,新成立一个和A公司无任何法人、股份关系的公司B,现在面临去B公司,但是合同一直是签订的A公司,请问是否可以向A公司要N+1的劳动赔偿?
情况简介:我从小患右下肢小儿麻痹后遗症,等级:三级。 一. 我从1990年2月厂长和我发生小摩擦,我继续上班,第二个月就未支付我工资,然后我离开企业寻找谋生之路(1990年2月~1998年3月工资和生活费单位一分钱也未支付)。 二.1998 年初沈阳市开始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我让厂长出一个《证明》,证明本单位是否
请问:我的档案从企业拿走,是否就意味着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我所在的企业长期经营困难,经常放假,也没有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员工纷纷自找门路打工。后来,有消息说必须在2007年7月1日之前缴清全部养老保险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养老保险。但是,厂里不给缴,为了保住养老保险我只能自己缴。但当时厂里以“不给办理养老关系的相关手续”为要挟,逼近我拿走个人档案。之后,我就把养老
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以档案没在单位为由,拒绝给付补偿金。可档案并不是我个人拿走的(档案在劳动就业局),请问,我是应该走劳动仲裁还是到法院起诉?
尊敬的各位律师:感谢你们为我们全国劳动人民的利益所给予的帮助!辛苦了!我是一名2010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010年1月17到2010年4月5日我在一个公司实习,2010年7月8日在这个公司正式上班,但是没有形式任何合同和协议,工资是现金形式发的,只是在一张工资单上签字。如果日后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怎么样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
我是原国有企业中层干部,04年企业改制时我达内退条件,但因改制需要我留用企业,一直未办理内退手续。07年改制新企业后我仍留用一直工作至今,且按月领取新企业的劳动报酬,但企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的问题是:一,我在改制后的新企业内还算是内退人员吗?二,我与改制后的新企业是否为事实劳动关系?三,现企业单方面
职工和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得到的经济补偿中没有包括年假补偿,还能向企业提出补偿吗,按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应主动告知职工未休的年假补偿
我是哈尔滨机务段一名机车调度员,段规定一昼夜出、退勤不足40班次,不给配四班,所以我是干24.5小时休47.5小时,三班制,每月10-11个班,月劳动时间246小时左、右。说我们工作量不足。 每班规定7-7.5小时间歇时间,又无法找出合理的方案,晚上无法调间歇时间,让我们“白天调间歇时间”,在职场和衣坐着睡,随时出、退
企业户卡能查询到一个单位从被卖还只是该名字的历史吗? 公司从A单位改为B单位,是在我第一次合同期内改的,但是合同上未作更改,有通过银行查询发工资单位的名字已做了更改。 第二次劳动合同是B单位名称,盖的是B单位的章。 也就是说我签了两次的合同,盖的公章名称不一样,那么我这算签了几次合同呢? 公司又改为C公
请问劳动仲载是不是在申请当天下裁决书,我主要是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请问劳动仲载是不是在申请当天下裁决书,我主要是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是工伤还是雇佣关系,是按工伤还是按人生伤害赔偿,我下个星期三就到法庭确认关系,这当天能确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