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2010年11月申请公休和婚假,得到上级人事部门的批准后,准备开始休假,但是因为特殊情况,单位要求推迟所有人员的一切休假,待任务结束,本人从2010年12月18日开始正常公休,但休假时间跨越了元旦,单位领导就取消了本人的加班费(正常情况下,无论加班与否,单位帮每一个人申报加班费),请问合理吗?
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2个月以上包括2个月吗?因职工在2010年中已享受了年休假,单位是否可以在2011年中扣除。
劳动人向用人单位申请使用年休假(在不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却遇到用人单位无理由拒绝。我向问下,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人是否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我 2010年3月15日以电工身份上班到如今,单位不和我签订合同,没有休假,没有任何福利,每月除白天
我 2010年3月15日以电工身份上班到如今,单位不和我签订合同,没有休假,没有任何福利,每月除白天正常上班外,每月晚上还要值半个月夜班,每月工资是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夜班工资300元。自2010年11月15日起,我还身兼数职,如白班除正常上班外还要做护林防火工作,单位还要我每月烧半月的锅炉《包括晚上》,不给增加一分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为广州在职员工,在此咨询关于计划生育内四个月内自然流产的流产假休假问题。公司也有规定可以休息15天流产假,但是要我提供准生证明,问题是我怀孕周数10周不到,根本就还没有到时间去办理准生证,现在有医院开的流产证明,请问该走什么样的程序去办理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