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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假
公休假 你好!本人于2010年11月申请公休和婚假,得到上级人事部门的批准后,准备开始休假,但是因为特殊情况,单位要求推迟所有人员的一切休假,待任务结束,本人从2010年12月18日开始正常公休,但休假时间跨越了元旦,单位领导就取消了本人的加班费(正常情况下,无论加班与否,单位帮每一个人申报加班费),请问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Gwb5338(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1-02-11 17:2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李波律师
VIP
2011-02-12 21:44
不合理,应该给你发放工资。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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