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8年为了让妻子姐姐的女儿过渡北京户口、在北京上学,当时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养女在北京上学其间曾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我因工作原因经常不回家,后来因前妻原因婚姻破裂,于2012年办理离婚手续,并协商养女由她姨抚养(其实本身也就是寄住),我一次性付清10万元抚养费。事实上已不存在收养关系,我们之间受其姨影响情感关系恶劣。现在我提出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但养女不肯到场。下一步我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吗?还是提供离婚协议和长期分居、关系恶劣等相关证明,养女不到场的情况下能办理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吗?谢谢!
请问去民政局办理小孩收养手续,需要收养人写申请并亲笔签名吗?如果收养人没到场签名,这种收养关系是否成立?谢谢
您好,1993年父母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给我收养了一个儿子(没有在任何部门办理手续),并把户口落在我的名下,但是并没有跟我过,今年的10月1日孩子满18周岁,因为孩子几次不辞而别的出走,期间曾因持管制刀具被沧州市一辖区派出所拘留,我认为已经没有能力约束他的行为,所以想解除监护人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
养子今年14岁了,5岁那年在儿童福利院办理的收养手续,现在孩子上初一,平常爱拿同学的钱,经常不上课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怎么劝都没有用,为此家长都伤透了心,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我父母的唯一亲生子女,此外我父母还收养了一个福利院孤儿至成年后解除关系。现在我们一家都希望恢复收养关系,按照司法部《关于恢复收养关系可否申办公证的请示》,可不受《收养法》第六条(二)、(三)限制,但没有说可不受(一)即“无子女”的限制。请问我们家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恢复?
我今年60多岁,离异独居,养子30多岁,十多年前养子与我发生矛盾到异地,再无联系,现在我想与养子脱离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如何办理?需找到养子吗?
我只有一个养父(已经办理解除收养关系),若我突然离世没有遗嘱遗产归谁
只有一个养父(已经办理解除收养关系),与老公以离婚财产已经分割,没有其他亲人。若我突然离世没有遗嘱遗产归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