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经办人的这种做法对吗? 内容 这段时间,我想现在为了此案,黄华派出所在互揭瑕疵,争功违过。想来想去,还是把当时的协议书内容给省长看一下,这样的做法对不对? 一,双方当事人: 李文荣......。 张方中......。 二,案件情况简要: 2005年9月5日20时许,在黄花镇黄华关村李文荣家院子中,因盖房子引发纠纷,后引发当事人李文荣等人与张方中等家人发生打架,并致使双方当事人各有受伤。 三,调解协议: 1,双方各自认识到事情发生的原因,该案双方通过黄华镇政府司法所与黄华边防派出所协调,并通过司法救济等程序协商解决,协商后双方不再因该原因再次发生吵闹。 2,双方不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 3,此案一次性了结,今后哪方再次因此挑起事端,全部责任由该方负责。 本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本调解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留当一份。(之后是双方签字和指印,并有见证人张星贤同志签字) 派出所经本人为了急于求成心切,强迫我爸在《乐清市公安局信访报结单》上签上‘张永生’的名字,并要求我爸写上信访人意见:‘案件于2011年元月10日经黄华派出所、司法所调解结案。信访人不再上访’的内容。 请问葛省长:黄华边防派出所经办人的这样做法对吗? 姓名 张永生 地址 乐清市黄华镇黄华关村 电话 0577-62656013 邮编 325605 手机 13506553741 E-Mail zhang9632580@sohu.com 信件类别 建议批评 信件状态 公开 发信时间 2011-2-10 22:14:37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我的一辆小车停放在家楼下,一天无意中看见一个约十岁的小孩放学时用锁匙在我的车门上划了花痕,我冲到楼下,一把抓住小孩,当时一时冲动扇了他一耳光,随后,小孩的家长到来,并进入派出所调解,未果,派出所最后暂时扣押了我的小车,并要求我一定要交出3000元的抵押金,现事情已过一周,对方一直不处理事情,请问以上情况
我在一个脏乱差的城中村里经营着一间不到20方的照相馆,,还兼营电脑配件和维修的业务,,4月10日晚上10点多钟,,2名辖区民警说我这里是黑网吧,,就把我7台电脑给收走了,之后到派出所做笔录,完事后就打发我走了,也没开什么任何的单据给我,其实我当时并不知道,有行政罚没单据这玩意的,,在这中间的日子里,我上网查
我在彩票店的老虎机被边防派出所给没收了,那边要没收机器,并处罚1500元,问一下他们那边合理吗?我听说边防派出所最高只能罚500,我不同意这样的处罚,应该怎么?
A与B之前就发生了打架事件,B已经报案,在事情还没有解决之前,A又企图殴打B,B到派出所报案,出门后又遭到A的殴打,致使A住院,请问A的性质属于什么?B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报案,派出所不予立案,说属于经济纠纷,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属于经济纠纷吗?我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和朋友去要杨海龙欠我的钱(经双方同意有他给我写的欠条),他们将我的朋友打发走,并说:没有你们的事,你们走人。 我的朋友刚走,他们就对我进行刀子、拳头威逼,强迫我写下三万元的欠条。 事先,我卖给杨海龙97张移动卡,因移动公司后台数据问题缘故,造成78张卡停机。这时,杨海龙与我协商并双方同意:我先给他押20
甲媳妇被人摸了 因胆小没有生长 过了3天那男人去甲媳妇摊位以要买商品为由 那起商品摔拐商品之后不买 还恐吓甲媳妇指的另有深意 甲得知后和一朋友赶到 对该男人进行殴打 派出所进入之后 把甲和朋友加上甲媳妇一起拘留十五天每人罚款1000元事情等释放的时候在进行调节 派出所对吗?为什么要关甲的媳妇和罚款?法律法规那条可以
你好,前几天我们家与邻居因为小事邻居将我妈打成轻伤,做了法医鉴定并于事发第二天就交给了派出所,现在都十天了,派出所一直以没有调查清楚为由,不做任何回应,我们去问何时拘留打人者,被告知案件还没调查清楚。请问,派出所的做法正确吗?
因在超市打开口香糖被保安发现,报了110,随后超市经理处理是买单就可以了。但派出所巡警到来不问原因,用手铐铐人拖走,到了派出所审讯,把没有的事情强加于我 ,逼迫我签字,拘留5日,如果不签字将无限期拘留。当时派出所问我是否通知家人,我说不告诉任何人,派出所也同意对我家人只字不提。自认倒霉,座了其实6天的班房
身份证补办了 因为在大学 派出所发到学校相关部门 学校相关部门遗失 被通知时候过了一个月 想问下这种
身份证补办了 因为在大学 派出所发到学校相关部门 学校相关部门遗失 被通知时候过了一个月 想问下这种情况一般怎么处理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