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一个亲戚09年11月份在北京的一个工地工作,在工作当中突发疾病,可是工地没有妥善的负责,以至于送到医院后已经抢救无效死亡,而且在送达抢救的途中因为一辆120急救车拒载,再等其他抢救车的过程中 也延误了抢救时间,请问受害人家属该如何提供法律诉讼?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已经北京一法院一审判
有一位亲人今年66岁,在一大型超市负责守夜工作。在上班时间段突发疾病离世。但是用人单位和这个死者之间没有书面的雇佣合同。我想咨询下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责任,该不该对死者家属赔偿
员工在厂区范围内不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没超过48小时的,该怎么赔偿?
员工在厂区范围内不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没超过48小时的,该怎么赔偿?
请问,在工地上班中,突发疾病死亡,工程单位是否赔偿医疗费,还
请问,在工地上班中,突发疾病死亡,工程单位是否赔偿医疗费,还有哪些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