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企A公司(苏州)工作了10年,但是最近因为人事变动需要跟中国总公司B公司(上海)签署劳动合同,但为了仍旧在苏州缴纳社保,B公司委托外服在苏州分公司代缴,但代缴需要跟外服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入职手续,并且用外服的合同在苏州当地社保备案。B公司出具了一份附加协议在协议中声明承认A工作的工作年限合并到B公司并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声明外服合约只是代理社保无真实劳动关系,本人和B公司存在真实劳动关系。 请问这样的附加协议对我以下部分保障吗? 1。工作年限,无固定期限合约是否有效 2.与B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受到劳动法保护,以后如有劳动纠纷是否可以明确劳动关系和工作年限
不管任何原因导致婚姻破裂,小孩抚养权全部归女方所有,这样的婚前协议有效吗
准备结婚,拟了份这样的协议。其中有两点,一点是关于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不管任何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的,小孩抚养权全部由女方决定。第二点是关于财产分割,除女方出轨以外的任何原因导致婚姻破裂,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这样的协议,男女双方都已同意,但是还需要公证吗?我们是没有婚前财产的。这个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2006年1月1日有一伤害致死案,被判无期,连带民事赔偿死者家属7.8万元,已付1万元。此后,伤害者的家属一直没有支付。2015年2月被害者家属说只要在赔偿3万元,以后在不找伤害者家属的麻烦。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不?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男方有一所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在结婚之前男方父母答应将他们的一处房产在小两口结婚之后过户给他们,两家对调一下,但是现在已经结婚六年,女方多次提议将房产过户的事,但是男方父母找借口拖延,一直不给过户,最后说了一句在他们死后房子指定就是他们的,但是女方现在很担心,夫妻商量后男方说,现
2011年8月入职,公司一直没买社保,没签合同,直至2013年5月,补签一年期限的合同,另外附加一份《声明》大概内容要我承认享受了公司薪资,福利,补偿,自签订协议后与公司无任何事实和法律劳动争议。2015年3月公司想以调动为由,逼我自动辞职,请问,这协议是否有效?我能否追回2011年8月到2013年5月未签合同的补偿?
2014年5月我准备购买一块宅基地。我在过户时由于宅基地旧主人与邻居因相邻小巷问题,邻居不肯签名我不能过户。2014年5月10日以我(购买者)的名和邻居达成协议(协议很简单一张小纸:无台头;内容是要我将来建房时必须小巷要留出10CM来;双方签名;日期)。在这样情况下我逼于无奈签协议。签协议时我不是宅基地的主人,2014
爸爸出一部分钱付首付如果夫妻名下房产分割爸爸要收回所出的那部分钱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爸爸出一部分钱付首付如果夫妻名下房产分割爸爸要收回所出的那部分钱或所占房产的一半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结婚后,由于父母欠债引起夫妻不和,妻子要求我与父母以后没有经济来往,由于与父母经济来往引起的离婚,我们的财产全归她,孩子必须得到她的同意,我父母才能去看孩子,引起离婚也是财产归她,写下协议,不去公正,只是写下来,按上手印,这样的协议有效成立吗,违反婚姻法吗,如果不领离婚证,她起诉离婚,这协议有效吗
我的三方协议只有公司盖章,学校没有盖章,而且现在三份都在我手里,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去单位了。这样算不算
我的三方协议只有公司盖章,学校没有盖章,而且现在三份都在我手里,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去单位了。这样算不算违约,是否需要付3000元违约金?而且学校有没有权利不给新的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