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7日我接收本屯原承包三人份土地,从1999--2004我承担三人份所有按承包项目一切负担(地税和社会负担),我接收原因是该户人家迁到复州城镇,找不到土地接收人就不给迁户,所以我接受转让,我们签有合同,现在回来要转给我的土地,我该怎吗办?我不想给行不行?
老家以前有很多地,因为父母年纪大了,种不了,转让给了别人,都是一个村的,关系都不错,当时也没有签什么合同,只是口头说的,现如今土地有了补贴,他们直接就去村委会那领了补贴,妈前些日子打电话说想收回土地,可是那些人却翻脸不给,妈跟我们说过好几次,不知怎么办,想问一下,土地承包后是否还享有土地的补贴?
自然人A和B合作向法人甲购买土地100亩,A出资60%,B出资40%.甲和A与B签订了合同转让。合同中的双方分别是A和甲。但同时A和B私下已事先签订了协议,根据出资多少占有土地,也就是A占有6亩,B占有4亩。因为A出资比较多,所以和甲签订的合同是以A的名义来签,合同也由A来保管。 但1年后土地升值,A将土地出售,没经过B的同意
我有一套房子,是在2001年的时候从别人手上买过来的,因为是集体土地,当时是说不能过户,所以只是私下写了个协议。现在这个房子要拆迁了,是听说如果拆迁,这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原户主的,拆迁的所有签字,包括最后提供的拆迁款项的银行账号,都必须是由原户主提供的,是不是有这么回事情?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的
请问:现在我想帮人转让一块土地,出让方已拥有土地证。如需转让到开发商名下或自己开发分别是什么样的手续和费用。(注:该土地为22亩左右,出让底价4000万左右)
我舅公有一晌3亩地,早年以6千元价格转包他人(以下称A),但是07年我舅公又找到第二转包人(称其B),经公方以一万三千元从A手中再度转包。而且直补也一并卖出。现在舅公经济条件好转,想买回属于自己的地,怕老无所依。但B说要用三万元才可以买回土地。否则免谈!想咨询我们现在是否可以经过法律,以当初的一万三千元抽回土地
各位专业人士你们好: 我是山东泰安房村镇一农民,本人于2002年承包农村村委会4亩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今才七年,现在在承包的土地上,因为国家基建新修铁路,正好征用了我的承包地,国家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用,对我的补偿费用中我有些问题想请教贵方.主要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中的安置补助费,我查询到的土地管理法中说的原文为按
律师,您好!我们家有一1.33亩的承包田,在前几年之前转让给蔬菜种植商,合约以一年一签订的形式签订。最近有盛传拆迁的消息,又有一花草树木商要求以每年每亩1500元与我们签订合同,合同形式也是一年一签订。之前我在相关网站上浏览了有关方面的法律信息,了解到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并於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顾名思义,耕者有其田,据说我祖上家也算半个地主,也是花的血汗钱为自己孩子一亩一亩买来的地,根本不及现在的所谓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