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在镇上建集中保障安置房,家中房屋被政府征用来修路,就是出入小区的路。当时我们的房子丈量的时候是220平米,政府承诺房子修好后赔付我们一套180平米的房子,而且具有优先选择的权利!额外补偿我们15万。这些都已经写入了合同。但是最后房子都修好了以后,所有人都已经选完了,剩余的最后几套房子才通知我们去选,并且已经没有180平米的房子可以选,只有150平米的。这样算不算违约?而且后来我们多次找政府协商,政府的态度相当强硬,只有这种房子爱要不要!!最后我们妥协,政府答应一次性补偿我们6万元,这6万元包括违约和房屋的差价。但是现在连6万元也迟迟不赔付,同时又给我们提出只赔付5万元,剩余的1万元作为押金,就是还要实际丈量一下修好的房子有没有多与150平米,如果多了,还要在这个1万元里扣!这后面的都是口头协议,还没有正式合同。我想了解一下这样的政府的做法有没有违约或者说如果走法律程序,我们胜诉的机会大不大。
我想咨询下 政府对于征用农民土地给出的补偿 有没有一个标准呢?省里的补偿到镇上都扣的差不多了啊 到农民手里补偿的费用都已经寥寥无几了
请问一下,宜昌政府征房子,我们有两套。一套是之前厂里发的房子大概56平米,有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另一套是自己买的房子大概70平米有房产证。家里有三口人,我们可以以自己的两套房屋要求赔偿我们两套房屋么?
二年前與政府簽定房屋賠償合同,政府未履行合同條款,現賠償是二年前的十倍,
二年前與政府簽定房屋賠償合同,政府未履行合同條款,現賠償是二年前的十倍,可找政府要求重新簽定房屋賠償合同嗎? 按原合同。应在一年前给拆迁房,到目前为止,拆迁房还未建好,赔偿金额是二年前的十倍,这合理吗?
政府联合企业征用土地建造房屋,农民是否可以索要一定的赔偿或者收回土地?
我家的土地被政府联合企业用来修建房子,并且他们不给予一定的补偿,想占用,我们是否可以收回土地,或索要赔偿?
我有一套房子被政府征用了,可是有一套门面房迟迟没有下来,当时领导只是口头答应赔偿
我有一套房子被政府征用了,可是有一套门面房迟迟没有下来,当时领导只是口头答应赔偿。现在已经五年了迟迟没有行动,我该怎么办
签了买卖房屋合同,不想卖了,愿意赔偿,但是20%的违约金太高
签了买卖房屋合同,不想卖了,愿意赔偿,但是20%的违约金太高,想赔偿定金的双倍,买家坚持要房,是不是必须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