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名搬运工人,于2015年1月份在工厂上班时摔落,在工厂指定的医院检查,做了脑部CT等,结论是外伤。休息了一两周之后,工厂要求继续回去上班。在此后约半个月之后,出现恶心晕眩症状,遂到一家新的医院检查,核磁共振显示脑部有肿块瘀血。后进行了脑部引流手术,目前在家静养,医疗费用在两万以上。 现在跟工厂协商赔偿事宜,工厂只愿意补偿一万以内的费用,因此想咨询您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径,以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的情况是: 1. 我父亲和工厂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 第一次外伤和第二次手术之间时间间隔久,工厂不承认是第一次工伤引起的后遗症; 3. 工厂没有帮我父亲申请工伤保险,我们自己申请,不知道申请下来的可能性大不大。 工厂如果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话,我想走法律途径,不知道是否可行。 请大家帮帮忙看看。感激不尽。
本人于08年在公司上班时出了工伤事故,后经工伤认定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当时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在公司上班,只得到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险赔偿,现在,如果我想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知是否还能要求公司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能赔的话,大约能赔多少?本人今年46岁。
各位律师你们好: 工伤事故,公司之前不肯出钱,现在法院的判决书已经下来了,但公司说不景气,没有钱,申请强制执行有用吗? 如果公司把财产转移了,那岂不是拿不到赔偿? 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到赔偿款呢?
2014年上班第一天出了工伤,之后去医院治疗,先后去了本地医院,泰州医院,上海医院,目前上海医生说恢复很好,等待拿钢板。他最近想订伤残。请问够到级别吗,身体正常就是骨头受伤,另外今年工资招发,如果想一次性解决应该怎么弄,需要多少钱!
律师你好,我有事向您咨询一下。我的父母在城阳区某一工地开施工升降机,近2个月前我父亲所开的升降机维修,他帮忙维修工维修,过程中不慎被升降机门砸中了脚内侧骨,造成骨折,近2个月行动不便,跟租赁公司负责人员协商,对方态度很不耐烦,我母亲开出的条件是:3个月的工资以及营养费和误工费,对方只答应给一个月工资,
2013年11月16日 公司组织户外活动,活动当天与同事掰手腕骨折,后做了内固定手术,公司提报工伤已经审批通过。2014年10月份左右取出钢板做治疗终结,我要求要做伤残鉴定,可是公司以掰手腕不属于活动安排为由,让我先签署一份不要求公司做赔偿的申明后才给我做伤残鉴定的表格。最后鉴定下来是工伤9级。 现在报销已经进入
亲属在工作时间意外去世,已明确表示接受我方提出的赔偿,只是想少赔偿些,之后我方请律师出面调解两次(车接车送),经调解后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之后赔偿方提出私了,我方在没有后续找律师的情况下问题得到解决。这种情况下是否应向律师支付其他费用?(在律师第一次出门后跟我们要了500块钱)。
员工左手中间三个手指被剪板机分别剪了1节,手术后完全接好,住院到出院公司连着护工费,餐饮费,手术费和医药费共花了15.5万元,该员工还要求额外赔偿,三个月后做伤残鉴定,假设为9或10级伤残的话,公司应当额外还需要赔偿么?如果要,赔偿大概的范围在多少?谢谢
右手尺骨中断骨折,现在基本恢复,工伤鉴定能评上等级吗?同时如果评不上等级,社保局已经认定为工伤,这样有什么用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