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至2012年严重中了两次暑,差点死了|那时我在南昌大酒店做服务员,由于天气太热导致我中暑了,那时我上了三个月班就回去了,当时有一个半月没解大便了,还闭经,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导致头脑糊涂,最后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回到家后家里人以为我被鬼吓着了,我爸听了我三姨的话就请来了法师为我做法,当时看见那
案情描述:受害人于2004年被人用刀砍伤,经鉴定为重伤(偏轻)九级伤残,十处刀伤,此案于2004年立案,并进行网上追逃,直到2014年6月份被公安机关抓获(注:凶手犯案时只有17岁,未满18周岁;受害人当年18岁,双方均为学生),目前处于刑拘阶段。 情况一:如果受害方同意和解,请问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赔偿金额大概是
我在一家小吃店与人发生争执被人故意烫伤,医生确诊为深二度烫伤,烫伤面积达0.8%,咨询了几个医生都说一定会留有色沉性疤痕,而且不能完全恢复得跟以前一样,会有色差,还有可能会出现疤痕增生,如果出现疤痕增生就需要手术祛除。当时以为不严重,只是要求先给了500元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只能
生日聚会大概10个人左右 大家吃饭的时候 其中 被害人A 被同桌的B打了一个耳光 被害人A 站起来 要冲向B 打架 我是这个2个人的 哥哥 (我比他们大,但不是亲的)平常他们也都听我的 因为是我对象的生日聚会 我组织的 怕他们真动手打起来 破坏了 好的 气氛 就说了B 不该打A B就坐下不说话了 我在跟A说话叫他别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