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受到轻微伤害.怎么赔偿.有没有特殊赔偿.受伤部位是肚子.那个人知道受害人是孕妇.故意踹他的肚子.
我是平顶山鲁山的,2010年2月18日,我村许留瞎强行占有我家宅基地,我母亲制止,许留瞎等二十几人将我母亲及我哥嫂打伤,至今我哥脸部还有伤疤。问我家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谢谢
我的两个同事因工作发生口角,其中一个被拳头打到眼眶上造成外伤,确认为轻微伤害,被打方要求赔偿2万元,请给出大致的赔偿标准,在被打期公司出面调节并提供医疗费,务工费,打人的同事也正式向他赔礼道歉,被打人仍然不依不挠的要赔偿费,请问赔偿多少是标准
两人酒后因琐事争吵,随即两人动手至一人受伤(额头2厘米缝4针),警方介入以后事情结束,报案后伤者在诊所处理伤口没有住院然后回家。事后第三天,打人者带礼品及1000元钱看望伤者,明确1000元为赔偿金,伤者收下,一星期后伤者拆线,伤情已无大碍,但是伤者以“头晕、不舒服”为由要求打人者再赔偿5000元。(伤者为退休人
两车相撞,对方司机说头晕,诊断轻微脑震荡。住观察室二十天。花费6600元。七天的时候花费三千元,多次要求赔偿一万五就出院。我方不同意。对方拖着不出院,一直到二十天临近过年,对方自动出院,此时在医院花费6600,要求赔偿两万,费用包含未来三个月误工费和后续治疗费。双方都有交强险,无全险些。
您好: 四天前,我和我妹妹,由于摆摊卖货与管理存车子的发生争执,然后就打起来了,可是是她先动的手打人,我和我妹妹都被她打了,我妹妹被她打得当场休克,然后,我叫了救护车并报警了。但是,她在派出所有一定的关系,当时民警取证时,只是问了在她手下,给她打工的人,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颠倒是非黑白,
我的侄女(6岁),在2009年10月,在婆家不幸被比她大一岁旁舅子,用石头打伤左眼致残,造成失明;不仅如此,现左眼睛皮下又长出一筷子头大的瘤,急需动手术,但我们不知赔偿制度及价格,特请行家指点,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