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晚,三个青年持刀闯入民宅,造成二人轻伤,构成刑事责任,现三凶手潜逃。伤者一个22岁,刀口内有异物,要做第二次手术(现已出院)。另一伤者44岁,胫椎脱位,每天带支架,左边手脚明显麻木,仍在治疗。请问: 1、赔偿费有哪些项目? 2、赔偿费怎么样计算? 3、凶手犯有哪些罪?
死亡,男,三十六岁,家中有一妻三十七岁,儿子十六岁正读高中,女儿五岁正准备上学,老父亲七十五岁,这里面儿子女儿完全考他提供经济来源,妻子,父亲受其主要生活来源,在加上岳父八十岁病卧在床,岳母失明长达十年,年龄七十七受其赡养并给予适当经济支持。亡者本人,有两哥哥,其中大哥已死,二哥没有文化是粗人一个。
我被出租车撞了,责任认定出租车全责。我左肘、左臀、左大腿、多处软组织伤,肿胀淤青。我在医院门诊诊治4天后,医生开了15天的假回家休息调养。现在出租车师机想协商,请问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我怎么算,大概多少才公平?
我的亲戚被人双手都打成轻伤有法医的验伤报告,左手已经治疗好,有手还没有治疗没有结束,也不知道是否伤残,还没有到3个月不能鉴定,亲戚64岁,住院已经2个月,住院费大概3万元左右。但对方以被公安拘留,对方找人调解,我们也答应了,但不知道费用怎么算,是多少
工作14个月,未签合同,未买保险,突遭辞退,要求单位赔偿11个月双倍工资,这其中的双倍工资包含每月单位已发的那份工资吗?急!急!
签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请问试用期辞职我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我是10年9月份进的公司,一进公司就签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劳动合同期限3年,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3年,到兄弟公司培训了两个月,培训费用预计5000元,实际花了多少不知道,另外培训期间有差旅费,培训后工作了两个月,现在还是试用期还没有转正,现因发展前景和待遇问题提出辞职,请问试用期辞职我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中午我送孩子上学,在学校门口返回,我看了路上没有行人,看电瓶车里程表,电瓶只剩一格电,大概行了15左右米,抬眼看见老人(从路边的宽1.6米的巷子中走出来去对面打酱油)就在车前过马路,我来不及处理撞到老太,老人倒在车的左边,我为让老人车滑到右前方,老人骨折,我摔倒但没有受伤.我的车速不快,老人前行的速度也不快,如今医药费
我单位职工 单工资明细 (岗位工资590元、薪级工资365元、生活补贴612元、绩效工资114元、交社会保险397、医疗保险130元、公积金166元,合计2374元) 工资里面那些算进去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
我父亲是一位个体包工头,前2月有个工人在施工时不慎自己把脚割破了(没有伤筋动骨),缝了5针6针的样子,医生说不是很严重,但伤者到现在仍不下床行动。期间治愈费用由我父亲全部承担,但从他受伤到工作停活就70天的时间,我父亲说补给70天的工资,但伤者家属非要我们出90天的工资,请问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