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好、 我有一辆车连人包租给外地一歌舞团;未签订劳务合同和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常在全国各地跑;到年底二十八索要工资未果;就把车和设备从万载县运回了我本地武宁县;到公安部门说属于劳务纠纷;不管这案件;劳务部门也说不归他管;请教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哪个部门可以帮上我;谢谢、
甲。乙。丙。三人每人投资5万元外加2万元流动资金共计17万做物资回收生意。从2008年2月29日开业, 1.从2008年2月29日至2008年8月2日所有的收购支出在甲手,共计收购¥726061元货物。(收购款来由.1本金加流动资金17万.2从乙管理销售款中支取555000元用于收购支取,剩余3939元转入丙手用于收货支出) 2.销售收入在乙手,从
我哥哥借了高利贷,应该说他借很多次,之前家里都帮他还了,可他屡教不改,现在我家也实在没钱还不了,但是家有一栋两层的小楼,因为是农村的房子也没房产证,我们家房子是姐姐出钱盖的,我们村所有人都可以做证。请问我们要是不帮我哥哥还钱,高利贷会不会告上法院封了我们房子,有什么办法保住房子呢?谢谢
13年前,我父亲为本地希望小学工程做过门窗,工程早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但工程承包人到现在还欠着10000元的工程款不还,请问我需要什么证据出才能要回这余下的10000元
有个朋友撞了车,叫我拿去修理,因修理厂的老板也是我的朋友,所以车子修理好了没有给钱我就拿了出来,因为车主以出差为由,所以就迟迟没有给钱,现在修理厂要追究责任,请问我要负上责任吗?
你好,因本人和借款人以前是恋人关系,但我们之间的经济收入财产一直是分开的,也就是自己的收入存入自己的银行帐户。因2008年汶川地震,他家是重震区,房子也有开裂,加上国家有相关的建房补贴,所以他家就在2008年末重建新房,因他修房缺钱,让我借一部分,我就借了。但没多久,他主动提出分手,我也感觉到他有欺诈行为,
老人在香港,与丈夫均为再婚,已近20年,现丈夫去世六年,留下大笔遗产,但均被继女独占。有一儿子在内地,曾申请到香港照顾老人,但未获批准。目前老人只能每月申请综援2千余元在香港过日子,能不能向继女追讨赡养费或遗产?如果能,如何追讨?
老人在香港,与丈夫再婚近20年,6年前丈夫去世,留下大笔遗产,但均被继女(其丈夫亲生女)独占。老人现在香港每月领取2000余元综援过日。在内地有一儿子,曾申请到香港居住以便照顾老人,但不获批准。现老人可以向其继女追讨赡养费或遗产吗?如果可以,如何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