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年,婚后一年我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贷款商品房,到现在为止我们交了一年的贷款,买房的是他也知道。我的房是婚后财产吗?婚后的债务是不是婚后财产?
我婚前有一处房产,我们结婚时没有做婚前财产公正,现在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我老公的名字,是不是有可以视为共同财产了? 离婚后他有没有权利分房产?
你好!我是1994年因土地征用而农转非的,1990年在湖州职业中学毕业后,到杭州大学学习外语,并且一直在杭州工作,结婚.以前的单位一直不提个人档案,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关注过.现在我失业在家,到区就业服务处后才知道一定要有个人档案他们才受理.我不知道我是否有个人的人事档案?个人档案是在什么时候建立的?我现在怎么不补办?很急
那房子到底属不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呢???我哥哥嫂嫂是不是也有份??
我家户主是爸爸,户头里还有妈妈、我、哥哥、嫂嫂,以及哥哥和嫂嫂的儿子,总共六人。(哥哥和嫂嫂都为残疾人)。我们都住在现在的房子里,现在的房子有房产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爸爸。现在村里按照人口数批房子给我们,爸爸拿出钱买了现在村里批给我们的房子,他想把这房子给我,但是村里现在批给我们的房子并没有房产证,
1999年领的结婚证,1998年办的婚礼,婚礼后买的房地基,只有土地使用证,名字为男方(登记为1998年)。在2004年又在地基上盖的房子。现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离婚时怎么分割 土地证是在结婚证以前办的,是不是算个人财产?
个人档案必须转到用人单位人事部吗? 我个人档案存到街道办事处,现在用人单位要求我要把档案转到单位进行保管,但是我个人并不希望转,因为怕以后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在把档案提出来,不知道往哪里转(无法转回原街道办),我有权利拒绝单位的方案吗?单位要给我们职工买五险一金,我不转档案会有影响吗? 目前我
92年平反,由上海劳动部门代办退休,退休身份为教师。95年后发现,未按教师待遇发放养老金,15年来,一直上访,后知档案系劳动部分丢失,以至以国家机关工人身份发放养老金。现经信访部门、劳动部分复查,恢复中教一级身份,仅调整工人与教师间的工资级差。对15年中造成的工资差异不予补偿,且不享受教师应享有的“共享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