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二手房,和丈夫协议离婚时折现后,我给他现金,房子归我。现在我要卖房子,过户时房管部门要求要前夫签字我才能过户(原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不知道他们的要求是否合理,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没有法律效力吗?
可是既然已经是协议归我的房子,房产证又是我的名字,我卖房子为什么还要前夫签字?那不成了双方财产啦?
十年前我出钱在老家盖了一栋房子给父母住,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前些日子因为弟弟跟父母出现纠纷,他把父母赶出去,我现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另外两个弟弟(姐弟四人)的同意吗,我人在国外,请问怎么解决好一点?
现在我想了解下,如果我家的房子(2005年的/89平米/外加地下室10平米),由我爸爸、妈妈、哥哥三个人拥有这套房子,并有三个房产证,现在我父母想全部赠予的方式过户给哥哥,需要多少钱的过户费用,同时我想问下,房子还在还贷中,是否可以过户?
我和我老婆离了婚,房子是结婚后买的,户主名是我和她俩个人,然后房子我想自己要,这是我和她的第一套房子,如果把户主名字只留下我的,那么,这房子对我来说是2套房了吗?我问了中介怎么办过户,他告诉我这种情况对我来说房子就变成了第2套房子,那样就还要再付一些钱给银行,因为2套房要首付5成,当时卖的时候只付了3成
你好。我老公因为外遇,我跟他离婚多年。但是房子、店铺的名字都是他的名字,至今他不肯过户。家里的生意一直是我在打点,但是因为做生意需要贷款用房子抵押,所以每次都只能找他出面签字贷款。这样下来,自己就受他的控制,每年还要胁迫给他生活费。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请尽快回复,感激不尽!!!!!
A与B是一对老夫妻并共同有一处房产 A于1986年病逝 B于1988年经公证将此房的1/2无条件赠与她的4个子女 B死后无遗嘱无父母 A又放弃继承 所以B的这1/2也由这4个子女继承,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B于1997年病逝。其中一位最小的儿子于1991年病逝,此房经公证后一直有老大老二老三居住至今,不知其间他办理了过户没有。在公证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产权是我伯伯的名字,我想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也征得了伯伯的同意),但我不是法定的继承人,听说要交纳百分三的契税.如果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是继承,赠送,买卖这些哪个会划算点呢,有关手续要怎么办理?谢谢
房子原本是父亲的,可父亲在十年前疾病去世,没留下遗嘱,六年前房子动迁给了套楼房,由于房子的问题姐弟几人闹得很不愉快,因为哥哥去世了,念在亲情大家也就不提啦,所以一直是由我姐出租,可最近我姐要卖房子,名字还是父亲的,没有我的签字他能更名过户吗?
姥姥、姥爷有一套房产。姥爷几年前去世,现在姥姥想把房子卖掉,户主是姥姥的名字,子女们也都无疑义,但有的在外地,外地子女是否需要办理放弃继承的证明,房子才可以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