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中规定非京籍人员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由于工作调动,在09年底,新单位有3个月的试用期社保没有交,因此个人新购车辆车牌审核没通过。请问,补交这3个月的社保吗?大概什么流程、个人还是新单位。或者有其它补救措施?谢谢!
原单位属于外投公司,由于换单位和找工作,社保基金在一段时间断交,现在的公司也交社保基金,现在能不能把断交的部分补交上?
我父亲于2006年退休,退休前是泉州南安某镇政府干部,退休后一直有退休金领取(一个月1700多),今天(2010年12月17日)接到镇政府电话,要求个人到南安市民政局补交从80年代到现在的二三十年的社保,这合理吗?
我是北京市户口,86年在单位做临时工,一干就是14年,当时参加工作时没有加入保险一说,后来政府要求加入保险,单位又没给上,2000年离开单位,一分钱退休金也没有,请问现在如何解决我的社保问题? 我的这个问题可否适用这次中央补交社保金的办法,即未参保集体企业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户籍人
我在苏州一个私营企业里做营业员,工作了16年。一开始因为没有社保的概念所以就没有交社保。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了也没有交社保,但是把“社保个人负担部分”返还给了我。现在我已经55岁了,到了退休年龄,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能够补交几年呢?
我在一家洗煤厂工作7年,企业五险一金一直没有给我交纳,今年,企业被银行收回抵债,并转卖给他人,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企业给我补交五险一金,并给我一定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