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到贵州省长顺县做大河堤,和一个姓易得老板签订了合同,缴纳10w的材料款,买了10w的设备,准备开工做的,由于当时天天下雨,一直没有正常施工.后来公司因欠工人的钱一直不给.所以工地停工,我们才知道当时我们签的合同.大河堤根本就没有,是虚假的.我们缴的材料款也无法退还。到当地公安局。县政府 都去过。但是到现
本人今年58岁,即将退休,于2007年3月开始在某村委会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本人自己补交,今年三月村委会以人数过多为由将我在月底辞退,且仅补发一个月工资,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望各位专家、律师给予回复,万分感激
你好 希望您能帮助我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父亲是包工头在农村 08年雇佣的一个人在工地出了事故 不严重 十几天就出院了 在此期间我父亲都支付了医疗费大概3000块左右 还有他家里人前来照顾的误工费食宿费 而且我家人对此事都很积极 由于事后他家里人还要赔偿费我们答应给 但在村上协调后没有谈妥 之后事主把我父亲告了 法院
您好,我在2014年11月24日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3个月工作中没有出任何错误,2015年3月17日,公司老总找我谈话让我离职,理由是他公司以前有位老员工要从海西回来到他公司上班,没有别的岗位安排只有让我走,我想问问这个合不合理,我能不能申请赔偿或是补偿,还有就是给我算这个月工资以后老总也在结算单上签了字,但是
1:矿区关闭,大部分矿工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未到期,但是多半矿工将被强行分流到其他单位,矿区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矿工应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大陆公民,在2014年9月17日,与珠海某澳门劳务中介达成协议,以给予中介费让其帮我在澳门获取一份在澳门的中澳公司的一份职位为协议,但是在约3个月过去后,中澳公司以“分批招聘”使得我的劳工证办理迟迟未得到处理,也就只好等待第二批招聘结束后再一起办理劳工证,就这样又等了3个月。如今中澳公司于2015年3月16
我个人涿州人,找到本地一个中介,说是可以去高速安检员,结果带我们去石家庄一个安防公司面试,面试完后带我们去北京一个保安公司实习,石家庄的安防公司和我们签的合同是实习三个月期满合格后将有甲方调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参加交通疏导和安保工作。请问这样合法吗 还有实习期间自己离职要交违约金,合同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