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大邑县青霞镇分水社区村民,2010年5月,我社区有5个组的土地被商业开发利用,有四个组的分配方案是按照农村确权颁证给予分配完毕(谁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被征用就补偿谁),只有我们组用捆绑式的分配法,当地队长带头,以多数人侵占少数人的权益,将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林地一并平均分配!但是实际上只有部分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被征用,而不是全部被征用,而他们要求将这部分的补偿款拿出来一起平均分配!!国家确权法明确规定农民享有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如此的平均,我们哪有经营权和使用权!!!他们的土地明明没有被征用瘸要来分我们的土地!!天理何在??? 我们该怎么办?? 谁来帮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海螺水泥厂在石河镇征用耕地建水泥厂特向你咨询几个问题: 1:海螺水泥厂来我地征用耕地共计700余亩,并且全部都是实用耕地,在2009年上半年赔偿给农民手中的钱是每亩23200元,这个价格不知是否公平合理。 2:被征用了耕地的农民全部要求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现在已经办理了户口转移手续,但是没有实际的工作,维
1你好!我是贵金沙的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两个姐姐嫁出去了,户口找早已迁出,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她们,土地征用后她们有这个权利参与赔偿吗?谢谢!
本人15年前在我所在地一个村庄买了块地皮,当时签的是草契,10年前因政府征用了一部分,当时征用政府末通知我,而是直接把征用土地赔补给了卖我地皮的卖主,至今该卖主及该村末通知及赔补我被政府所征用的地皮,末被征用的地皮我至今末办证,还是草契,多次找该村干部及卖主商量此事,至今以各种借口推迟(例如:村换干部之
我老娘85岁,神智思维清晰,健康有神。在征用土地时,签订协议的合同签字是儿子代签,(该组征地协议是按每户代表签字,我老娘单独立户),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此协议生效吗?
我想问一下就是农业用地被征用后怎么赔偿?如果说我们已经在农用耕地上建厂房了应该如何赔偿?是不是赔偿的时候应该按我建的厂房三年获得收益的平均值的6-10倍进行赔偿?还有这个赔偿是一次性付清吗?一般赔偿几年的损失?
2002年中旬,金堂县沱源社区11组占地65亩。当时组上根本没召开群众大会,直接叫去量土地。不管村民在没在场一样测量。 现在为止,65亩土地才修建了一小部分。全部修建了都不说了,这些村民都快吃不起饭了,几十亩土地还拿来空在那。这些当官的简直不把这些村民当人对待。 当时就只赔偿了安置费每亩3000元,青苗和附着物每
我家土地和荒山被部队征用,镇政府将补偿款的10%,按每家占地亩数补偿的,其余部分全由乡镇占用数年,2010.12月决定将其余部分补偿款下发,可现在按全村村民平均人数分配,合理吗?多谢!
家在金州区承包了8亩多土地! 现在开发商还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私自强行拆除了! 我们应该怎么办。下一步按什么途径来解决问题! 大连市就没有一个关于土地赔偿的条例吗? 希望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