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因超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现已查实,但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党员,不属于纪委或监督局的立案范围,不属于监察对象,请问要对其进行开除,应由哪个部门来处理?
学校对教师每套廉租房收取一万的押金,合同并且没有说明相关的退还手续及办法。没有一次性缴纳费用的,学校强行从工资账户里面每月扣取费用。请问有什么需要注意点事项及解决办法?
我们是08—99年因撤乡合镇精简下岗的教师。09年11月中旬镇教委通知我们清退的教师有资格买社保,经县教委审批核实决定我们缴费买社 保,我们接到通知就把钱交上去了。但社保一直没有办下来,现在我们去找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开始说把材料准备起往上报就行了,报了好 几次不见音信,现在给出的说法是政策有变,没有我们
事件: 一名骑着自行车的学生在校门缓慢骑行出校门,被看门学生阻拦下来,学生不理直接缓慢骑行离开,被2个学校领导暴力阻拦下来,并且大声粗言批评并说必须下车出校门,学生和他们说理,并说学生冲出校门并且态度恶劣,警告学生要开除学生。 问题: 请问这属于合法开除吗?
尊敬的律师好: 我们是上个世纪50年代初参加工作,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30余年,于1987年至1988年退休的小学教师,但在二0一0年企业老师划归洛阳市教育系统后,工资套改时,把我们的技术职称定为助理(我们在新中国第一次小学老师职称申报中,被评为高级教师),三位工龄达35年以上的老教师退休工资比同校的同级
我2010年4月份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之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0年8月才签订合同,签订之后公司一直未购买任何保险,2011年1月24日公司突然将我开除,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得到经济赔偿吗?如果有的话,有哪些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