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开始在胜利油田钻井五公司工作,1989年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至左手出大拇指外四指以及右手小拇指被割下,后东营中心医院手术,但依然活动不便,后93年返乡时倍偿1600元,在家务农现在手越来越不方便生活困难,是否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啊
某企业职工2004年被认定为工伤9级,2005年继续上班,现在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应不应该给予补偿?如果应该补偿,根据什么法律规定确定补偿标准?谢谢!
我于09年3月受伤,后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工伤八级。伤愈后回公司继续上班。与公司签订一份补偿协议,一次性补偿两万元。签补偿协议时它上面没有写明工伤八级,我自己也不知道。请问这份协议有没有效。
段律师您好:请教你一个问题,我入厂3个月发生工伤,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工伤一次性伤残赔付应是8个月本人工资,但是县劳动局只是按统筹工资给申报。他们说都是这么办理的,我应该怎么办?我本人工资是统筹工资的三倍。麻烦您了!
关于北京市农民工退休应享受的补偿的问题(在工作期间曾受过工伤,但未作鉴定)
各位律师好: 我今年50岁,女,农民,北京人,在一家国营企业已工作19年。2004年工作时不慎将右手的三根桡动脉割断,基本丧失重体力劳动能力。当时公司领导说,为了公司及个人的利益要求不做工伤鉴定,公司也不会亏待于你。但现如今根据国家规定农民需在50岁退休,并且此时还有2年的劳动合同未到期。不仅如此,我丈夫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