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一个24岁女孩,刚结婚不久检查出患有晚期肺癌,被丈夫赶出家门,不给治病,不让回家。小女孩无家可归,现在已一个人艰难处理,在外租房住,又怕死后连累房东,能帮她出个主意,找个适合她‘死’的地方吗?那个狠心的男人应该不应该得到惩罚?
这个周二上午 和我家一直不走关系的姑姑来到我家进门她就和她摊床上的母亲借钱她说她忘带钱了后来又向我借 我说没有她就问我妈妈借我家就200元现金可是我妈妈要出门就给了她100 她很不高兴的就走了还打了我一下说我诚心不借给她还骂我他别难听我就说了她两句 因为她要办事所以她就骂骂咧咧的走了我也没有里她 过了一会她回
09年9月份我与我男朋友发生关系,10年4月我被查出患有妇科等病,在医院承受很大的痛苦,10年6月分手,分手后再也没有过问我的病情问题,我的病情只是有好转,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他必须承担责任,但他并没有承担起这个责任,就这样不管我了.并且他还诽谤我,说我和其他男人发生关系才会有这种病,而我从来不是那种人,我这
09年9月份我与我男朋友第一次发生关系,10年4月我被查出患有妇科等病,在医院承受很大的痛苦,10年6月分手,分手后再也没有过问我的病情问题,我的病情只是有好转,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他必须承担责任,但他并没有承担起这个责任,就这样不管我了.并且他还诽谤我,说我和其他男人发生关系才会有这种病,而我从来不是那种
去年的时候,我在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上班,在做业务的时候我认识仇某,见他为人热情,而且挺勤快,业绩做的也不错,慢慢成了朋友,后来他来跟我说想跟我一起合伙开公司,他说他客户多路子很广,到时候我什么都不用管就等着分红好了,本来我是有顾虑的,后来听他说开个公司要不了多少钱,几千块就够了,那我想反正就几千块亏
本人之前为了学业把户口迁出城区,在2008年已把户口重新迁入我村。在2010结婚,我老婆随结婚把户口迁入我村。到今年2011年分红,我老婆却享受不了,村干部表示由于我的户口是重新迁入所以我的妻子是享受不了,但我与我老婆户口是跟随我妈妈的和我老婆户口没有进行迁出迁入,只是随结婚迁入。所以按理可以享受到。之前村里有
父母做生意,儿子不在身边,办理贷款不太方便,所以好几处房产都写了女儿的名字,但是父亲说以后会改过来的,给儿子和女儿一人一半.如果在此期间父亲突发变故,母亲能否要回一半房子给儿子,让女儿过户给儿子,如果女儿不过户,儿子或者母亲应该怎么办?
第一:我们所使用的合同:五花八门的标题,应该一律称为居间合同也叫诺成合同也可为不要式合同。 第二:货运人要看的通记的牢[合同法]424条与425条,它为你声张保护权利,搞不好可以制裁你。 第三:在居间过程中你收费的多少。依据[民法通则]-收入与责任成正比的。 第四:委托人与第三人才是真正的合同主体。 第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