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5日晚,本人去健身馆游泳,泳后上来发现拖鞋没有了,光着脚寻拖鞋,小心翼翼还是滑倒了,经市骨科医院诊断,左手腕挠骨远端骨折,与健身馆协商索赔,得到的答复是以价值1200元的健身卡作为赔偿。请教各位老师,这是否合理合法,我应获得什么样的赔偿?我应怎样做才能获得应得的赔偿?
课间一学生在自己座位旁蹲下身捡东西,脚有点伸在过道上,另一个学生回自己座位时速度快,没有看到蹲在地上的同学,拌了一跤,跌倒时牙齿碰掉四分之一。教师立即与双方家长沟通解决,但现在双方家长的意见很不一致。受伤的孩子家长认为,我的孩子是因为另一个学生蹲下捡东西,脚伸到过道中才导致摔倒,要他承担责任。另一个
婚庆公司受新人委托在新人指定场所布置会场,场所内有一地窖用一桌面将窖口遮盖,没有任何安全提示,婚庆公司员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踩踏桌面,由于桌面与窖口间结冰,桌面偏离窖口,工人落入窖中受伤,应该怎么样划分责任?
我的一位亲属是一部重型自卸卡车车主,于2011年11月5日在一个体维修部更换轮胎。轮胎更换完后,要将换下的旧轮胎装上车厢,车厢升起后,维修部老板找来一个长60多公分左右,直径1.2寸,两头扁平的铁管与他一起将车厢后槽抬起,把铁管支撑在车厢后槽和底板之间。结果造成铁管打滑脱落,车厢后槽(大约500多公斤)砸下击中车
三股东合伙经营一家漂液厂,证照齐全。其中我和另一名股东的女婿直接作为生产工人进行生产。2010年上半年,经三股东同意,增加一名工人专做洗浆工序,月工资1200。11月,我因生病不能坚持上班,于是我生产这一道工序由我本人每月出资400元请新进这位工人生产。在其后半个月的一天,由于厂房氯气输气管意外爆裂,这名工人在
租用某村委会的厂房发生火灾,现起火原因还没查明,厂区分两家工厂租用,本人租用的厂房经鉴定全是危房,厂房内外都没有消防栓能够使用,由于没能控制火势,烧毁货物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多万元,请问村委会将这种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危房)出租给我,在这起火灾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责任呢?
公司同劳务班组签订了一分正式合同,我是公司里面的一名管理人员,班组是我介绍的,同班组商议,原合同中的单价给予我一部分让利,并签了简单的书面文件。在工程施工人,该班组工人发生摔伤事故,请问此责任我是否应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