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物业通知暖气试水,试完后暖气无漏水现像,11月中开始供暖,此房一直没事 12月我和原房主办理了过户手续 因为我住同一小区 过户前基本几天就过去看看 过户以后房子也没住人没装修 一直空着 间隔几天过去打扫一下 均没发现漏水情况 2011年1月初,楼下住户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家漏水 楼顶全泡了,等家人赶过去,发现我家地板一踩能出水 地板全泡糟了,楼下刚装修完,楼顶被泡比较严重 并且在联系到我之前2天已经在物业登记报修 物业也承诺会联系我 两家都是交了全年的物业供暖费用资料也都留的很齐 但是这2天中 我没接到过物业的电话 最后是楼下邻居自己去挨门问邻居要的我号码 无形中2天时间造成我们两家很大的损失 如果第一时间处理 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物业维修人员来现场看了以后说是供暖的问题 他认为是暖气管破裂 虽然管道被墙封住 他压根没仔细检查 但是我怕之后纠纷复印并让物业给我签字了当时的维修认定责任单 今年供暖刚被物业外包出去给一个热力公司 热力公司的人来看了以后说已经过了商品房对管道2年得保修时限 所以这个问题他们不管 经多次交涉后热力公司只同意 我们自己刨开墙体和地面 他们只负责修理管道裂开的部分 泡掉的地板 楼下维修费用 刨开墙体地板造成的各种损失 后果一概不负责 房子是2007年初竣工 冷热中水暖气管道及闸门等 均在屋内 暖气不是地热供暖 但是从进门出的主管道分出小管道走地下进入室内暖气管道 所以从主阀门处开始都是我个人负责范围 这是热力公司方面的说法 具体我也不清楚 所以我自己也不知道算是公共设施还是自用设施 现在想就修复赔偿事宜寻找有经验的律师
我是2007年的小产权房,住5楼,过年后,4楼的找我,说他家的房顶上,有漏水的痕迹,至今已经一大片,我经过请装修人员打压试验,发现是埋在地下的自来水管道的三通接口处漏水,而且装修人员说是:有明显的焊接没焊好的"眼''。我这房子是2007.11月领的钥匙,到现在开发商说超过了保修期,但实际使用并没多长时间,
问 题: 上周六锅炉房上水打压,楼上的暖气装的水阀没关,家里也没留人,水就流下来了,后来我们通过锅炉房关掉了他家外面的暖气阀门。 但是水已经很多了,我家被冲得很严重,墙面全受水了,笔记本电脑、地毯、实木床、毛毯、衣物等被带锈的暖气水浸。 楼上的房子是出租出去的,房主现在国外,房主的姐姐代其出租的,
前段时间,暖气试水时发生漏水事故,物业公司称负全责。我家是刚装修完成。冰箱和集成炤(烟机、炤具、消毒柜一体机)进水;橱柜、墙体、地板等物品被水浸泡。我要求物业公司购买新的集成炤,冰箱给付一定比例的赔偿,其他物品恢复原有状态。请问,我的赔偿要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要打官司,应该准备些什么?谢谢!
2009年3月新房装修,自己购买某品牌暖气,昨天回家发现客厅已经全部被淹,发现是客厅暖气漏水。 购买暖气时签订了订货合同,合同中有条款“散热器保修期5年,在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做成的经济损失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我现在正在联系暖气卖家,请问有什么我需要注意的。 事情变得复杂了。 原来本市代理
地下暖气管漏水造成严重损失,过了保修期才发现漏水与损失的关系。如何追究开方商的责任?
一是两年来我家的地暖,温度虽符合政府规定的,但与邻居家始终有较大差距(第一年差距10度,第二差距5度);二是,我家客厅、卧室墙面靠近地板一侧大面积鼓起、剥落。始终不得其解,今年两个邻居漏水,经检查,是我家漏的。过了保修期,物业不负责维修,自己掀起木地板,刨开水泥地面,发现暖气管漏水处由一块疑似白水泥的
今年入冬之时,物业部门在小区各单元楼梯口贴出给暖气试水的通知(供暖方式是一户一阀门),但并没有逐户通知(往年也是如此)。但在正式供暖之时,五楼住户当时家中无人,因暖气漏水造成楼下(四楼)住户的电脑损坏。请问物业、五楼户主、四楼户主各承担多少责任比较合理?为什么? 谢谢
我楼上(二楼)由于洗衣机着火,烧坏暖气管道,把我们家里的屋顶墙面家具浸泡整整半天(由于事发当时家里没人),屋里面水深有10多CM,家里新装修的新房等待结婚用的,现在家人很着急,请问我应该怎么索赔?他们说我的电器没事可以不赔偿,这样合理吗?还有装修什么的应该怎么赔偿,有什么规定,请教!非常着急盼回复! 楼
我家楼上是个出租房. 去年12月的时候楼上的暖气因为老化已经漏过一次水了, 因为只损坏了我家天花板一部分,经过协商他们赔偿了我800块.. 到现在再次漏水,毁坏了两面墙壁(因为是夹角)的墙纸和天花板40cm2的范围, 还把放在书架上的工艺品上的漆泡掉了. 楼上业主不愿意再次赔偿,还屡次三番上门到我家威胁我 说有本事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