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合同,月薪税前11000元,几个月下来我发现公司是按照上海市社保最低基数3022元给我缴的社保。现在合同未到期,我能不能以此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赔偿补偿金。
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而公司只按1260元上报缴纳社保基数
因公司未按员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缴费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造成缴费基数不足所产生的差额部分,是否应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含:个人缴纳部分),有没有法律依据。如: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而公司只按1260元上报缴纳社保基数。
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而公司只按1260元上报缴纳社保基数。
律师您好,因公司未按员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缴费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造成缴费基数不足所产生的差额部分,是否应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含:个人缴纳部分),有没有法律依据。如: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而公司只按1260元上报缴纳社保基数。
公司以HR未按公司规定,而按国家规定给员工按实际平均工资申报社保基数,对HR做处罚,HR该怎么办?
HR于2011年8月进入一家刚成立的公司做人事工作,当时公司与HR签订了3年合同,在2012年6月份时公司进行了股权变更,原老板只占了很少的股份,新老板占了很多股份。新老板进公司后就下制度要求给所有人社保只给按最低限购买,因HR在5月份刚给员工申报完2012年社保基数,公司就以HR没有按公司要求的最低限给员工购买为由,给HR
我是5月份离职的,在5月1日之5月7日上班之后,因为家里有事,请假回家,并且填离职报告,原以为回家十天之后还可以回去上班,但是之后没有接到上班通知,自己就以为公司已经给我离职了,不要我去上班了。 到了6月15日,我的工资没有发,询问店长之后,店长说要问经理。之后又托了半个月,直到6月27日才打电话,告诉我是
公司收取押金 欺诈员工缴纳社保 但却不出具任何缴纳社保证明 还拖欠工资....
公司收取押金 离职时要交押金条 却不出具任何证明 欺诈员工缴纳社保 但却不出具任何缴纳社保证明 公司声称已经缴纳 却没有任何社保号 社保卡证之类证明 到社保局查询 就是公司未缴纳。 这些事情我们该怎么办? 公司总是踢皮球 人事找财务 财务找人事 工资也拖欠未发 .... 公司总部在上海 我们在苏州昆山 合同是深圳的 社
公司收取押金 离职时要交押金条 却不出具任何证明 欺诈员工缴纳社保 但却不出具任何缴纳社保证明 公司声称已经缴纳 却没有任何社保号 社保卡证之类证明 到社保局查询 就是公司未缴纳。 这些事情我们该怎么办? 公司总是踢皮球 人事找财务 财务找人事 工资也拖欠未发 .... 公司总部在上海 我们在苏州昆山 合同是深圳的 社
之前是按固定基数交的社保,现在公司没经过员工同意就给其按最高基数缴纳社保,合理吗?
公司没给交社保要求员工签订同意不交社保,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的协议,能事后要求公司赔偿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
我公司入职的时候并未说给办过社保,等到一月份正式签合同的时候又说我们的社保是发放在我们工资里的(入职的时候并未说明)还要我们签订一个同意不交社保的单子,因为当时公司是每个员工一个一个叫进去签的,我很担心又急需这份工作当时也不知道社保是国家规定的,即使个人不愿意缴纳也是不行的。如果我提出公司没为我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