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和前夫购有一房产,产权证上写明各有产权50%,贷款30年,借款人写的前夫。离婚协议上写,前夫于2016年前还清所有贷款,过户给女方。但目前,前夫多次扬言不履行协议,说自己不会再还房屋每个月月供,更不会去还清银行借款。 目前疑问:1、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办法以抵押人的身份找银行查证前夫的还款情况 2、如果前夫不还月供,银行借款合同上写会处置抵押物,那会否在我都不知情情况下,房屋已经被银行收回变卖 3、因为协议写2016年前还清贷款,我现在都没有到合同期限,无法起诉他,这样这段时间岂不是让他已经毁约我还没有办法。我要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婚后贷款买房,房产证男方名字,贷款未还清后离婚,房子归女方,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么?
男方女方婚后贷款买房,贷款至今未还清,还有8年,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还贷人也是男方。女方现与男方协议离婚,在民政局离婚时写的协议上是:房子归女方所有。请问下女方现在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么?如果办理过户的话,费用是多少呢?如果不办理过户,那现在这套房是否已经属于女方财产呢?还贷一直从男方的卡里还有影响
我与前妻于2008年离婚,共同公积金贷款买了房,离婚协议房产和贷款债务归男方,并且在公证处公正,2009年房产证下来,共有人有前妻的名字,我于2014年12月还清贷款余额,现想去掉房产证上共有人前妻的名字。是否可以凭离婚协议和离婚财产公证书去房产局办理,不需要前妻到场?
买卖房屋因卖方未按规定逾期办理过户导致贷款未能在约定时间完成,使卖方被迫违约。
我们在买卖房屋时,约定于签订协议后30天内办理过户,按照贷款依据在办理完过户后才能申请贷款,而卖房因双证未全,导致过户时间逾期了长达3个月,现在面临卖方搬离问题,而公积金贷款尚处在贷款申请的审核阶段,卖方以卖方未支付贷款部分为由不愿搬离,且合同内约定若在今年3月前未支付清剩余款项,视为买方违约,而1月申
本人13年1月份在湖北老家领的结婚证,4月份在江苏贷款买房,当时合同两人共同签协议,14年1月份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房屋归我所有。后准备去掉合同上对方名字时,房产交易中心告知他们只认法院判决。请问程序该怎么走?另外,如果出现对方已经联系不上或不配合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正在办理售房, 与买方签订了售房合同。 和买方一起到银行申请了部分贷款,给了银行卖方收款帐号。买方说已经拿到银行的同贷书。请问,房产过户前, 卖方怎样得到保证银行贷款有效,并能得到贷款部分的付款? 是否应向银行索取担保?
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房房产证写男方父亲名字,还款是男方母亲还,至今未还清,结婚后我该如何做才能在离婚后
五年前男方父母贷款买房房产证写男方父亲名字,还款是男方母亲还,至今还未还清贷款,结婚后他父亲不打算过户给我们两个,只让我们住,我该如何做才能在离婚后分到一部分呢,谁也不想日后离婚,但是不为以后打算也不行啊。请指点,谢谢
离婚时房产归男方,但未办理确权手续,现在复婚如何重新确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夫妻婚姻期间有一套房产,写夫妻双方名字,协议离婚时房产归男方,但未办理确权变更手续,现在复婚,如何将此套房屋重新明确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