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我上午提了一个关于因为保险辞职我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公司的补偿问题,可能问题我表达的不太清楚,各位律师回答的不太一样,我的意思是说,我农村户口,现在社保那说不可以不交,和公司协商解决又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金,这种情况被迫我辞职的,公司算有过错吗,我可以要求上别工资的补偿金吗,谢谢
本人于1988年投保子女婚嫁金保险,保险期限为1988至2009.保险公司以该保单自2002年起因未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两年期限交付保险费而失效为由,以退保金处理。 本人认为,保险公司在两年期满时没有通知投保人,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且2009年期满后一年时间没有通知当事人,才造成本人自2002年后未交保费
各位律师好,我是外阜农村户口来京打工的,公司三年没有给我交养老保险,只给我上了医疗和工伤,我刚刚查了一下北京社保缴纳比例,上面说农民工的保险有自选性,如果公司只给我上这两险我去劳动局仲裁,公司可以做相应赔偿吗?我们人事经理说我要去告的话她可以把事情摆平,他这么说有根据吗。还是在吓我呀。请帮忙分析一下
我在村委会干水管员,工资500元,就连北京市最低保障工资就达不到我干4年了,现在辞我不让我干了,在村委会能享受补偿吗?保险也没有上。
1985年参加工作,1987年单位才给上保险,需要补缴前两年的,但现在咨询了劳动仲裁及劳动监察都说过了时效期了,我们不能申张自己的权益了,请问我们现在提出的权益是不合理的吗?而且2011年1月份还有一批人已经补缴过了,但现在各方面都说不能办了,单位也说劳动局审定完工龄,是社保中心不给办,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谢
我是2009年12月7日去的公司上班,老板于2011年1月17日叫我离职,把报销单及当月工资结算给我了,结算的时候要求我写个说明,说明内容如下:本人于2011年1月17日离开公司,所有工资及报销单已结清,自此以后所有个人行为于公司无关,然后是签名多少是一年时间,老板并未给我买过保险,及签过任何劳动合同,公司发钱也是直接
我原是江西省南康市的一名教师,现在调到安徽安庆市。南康养老保险只给交到2006年4月份,是南康所有老师都没给交了。现在安庆这边要我补交才能参保,算了下在安庆补交起码得交5万左右。请问我能在南康补交吗?社保还没转到安庆。
各位律师好,如果我是因为公司未给我上保险而辞职,如果去仲裁,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吗,我06年11月入职的。12年合同到期,如果能得到赔偿,我可以要求几个月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