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6年前2次因被朋友叫去帮朋友打架,被带进边防派出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我不是主谋,把受害人打伤的人跑了,我没打这个受害人,(受害人腿好像听说断了)受害人至今也没到法院告,好像是私了了,我交了几千块罚款,笔录上按了食指印,还有右手掌印(过了几年采集的当时没有电脑),现在考上公务员了,事业单位要政审,要让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开上吗?这会有什么案底吗?对今后上班工作有影响吗?那么录用单位会去派出所查吗?查出来怎么办?当时也没用拘留什么的,当时罚款也没给什么收据一类的,现在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记录或(案底),不敢去开证明盖章,不给开的话那就完了呗,就上不成班了?是这样的吗?恳请好心老师详细讲解其中各个问题!再三谢谢!!
当时因打架派出所罚2000元给了被打者,后又签字,又按手印了。现在准备和外籍女友结婚,这样我能办理出去吗。能办无犯罪证明吗。同时我在网上看到有的文章写关于有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不给开无犯罪记录,这样合理吗。
我在05年上大学时因被朋友喊去打架,事先我并不知道,并且我也没具体参与,后被派出所予以治安处罚 罚款500元。今年我刚参加完公务员考试,并马上进入政审阶段,我想请问这次治安处罚会对我的政审有影响吗?注:当时处罚我的派出所是我大学所在地派出所,并不是我居住地派出所,另我报考的职位是人民警察。 望吕律师能帮我
我一个朋友携带违禁品上车,被没收,开具:"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并被罚款200元.请问一下法律专业人员,这个结果会不会记录在公安系统内部网上,是否可以查询到.
某建房户将沙子卸在行人通行的公路上,占据公路将近一半的路面,致使行人和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且未设任何警示标志。一正常行驶的车辆在晚上会车时,未能发现该沙子堆.发生车祸。可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
请问,我在酒醉的情况下与人发生打斗,那人受伤住院,当时他爱人也在场,不但没有帮她打我,还没以拉架和劝阻,现在那个女的是轻微伤,请问在处罚上对方是否有责任
请问,我在酒醉的情况下与人发生打斗,那人受伤住院,当时他爱人也在场,不但没有帮她打我,还没以拉架和劝阻,现在那个女的是轻微伤,请问在处罚上对方是否有责任
因我家老屋征收,没签任何协议,没开任何会议,没陪一分钱的情况下被强拆,一时气愤用礼花汽油阻工,事后写了检讨。会不会拘留
我家老屋征收,在没开任何会议,没签任何协议,没陪一分钱 的情况下,被强拆,一时气愤我用汽油礼花阻工,扔了2个汽油瓶,没有伤人,伤财,事后还写了检讨认了错。会不会拘留
若被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后?受害人还可以就骚扰事件提出民事赔偿吗(精神损失赔偿诉讼)?
对方信息性骚扰,若被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后?受害人还可以就骚扰事件提出民事赔偿吗(精神损失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