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2006年7月从我这借款6万元买房,当时口头答应几天就还,所以未写借条,可是一直拖到2010年7月才还了2万元。2010年11月我催着他补了一个欠条,内容如下: XXX(同学名字)于2006年7月从XXX(我的名字)手中借款6万元整,答应还款时于利息一并还上。 2010年7月已还款2万元。 借款人:XXX 2010年11月2日 我现在已经起诉到法院,今天开庭,同学没有到场。我认为利息计算应该为2万元的四年利息(2006年7月至2010年7月)加上未还4万元从2006年7月至今的利息。但法官的意思是:由于当时未写欠条,不能表明当时对利息的约定,我所得的利息应该只有未还4万元从2010年11月2日(后补欠条日期)至今的利息。我对此很有异议,虽然是4年后补的欠条,但根据字面意思理解利息就是从2006年7月开始计算的。我跟法官争执了几句但是他态度很蛮横,判决书现在还没出但我很沮丧,如果按照法官的计算方法,利息是微乎其微的。 我想请教的我这样的情况我和法官的想法哪个正确?利息应该如何计算?另外欠条中只是笼统地写了还利息,并没有约定利率,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我这样的欠条会不会被认同利息约定不明确而被视为无利息?
有同事向我借款一万,约定三分利息。一年了没钱还,三分利息为3600元。同样打欠条,但对方怕利滚利一定要注明是利息款,是否可以?不可以应该怎么打?非常感谢。
借朋友3万元,有欠条双方说好一分的利息,只还本金不再还利息,
我借给朋友3万元,有欠条当时双方说好一分的利息,十年后还没有还,他还说只还本金3万元不再还利息,我可以起诉他么?该怎么办?
本人于2年多前被人借走10万块钱..欠条标明月利息2分计算. 由于欠债方一直在赖帐不想还钱.. 本人前4个月已起诉法院. 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连本带利2年共计14.8万整) 但是法院一直没有开庭,前后拖拖拉拉又过了3-4个月! 我想问我只把利息计算到4个月前,现在超了4个月的利息8千元左右.. 法院能否把这笔 利息计算进来呀?
我朋友借了别人高利贷有一角利得,七分利得,但借条上没写利息只写了本金,还有就是谢了无法还债房产抵押,放高利贷的人要走了他家的房产的复印件,现在借款人无法还债,放高利贷的要起诉拿房产抵押,请问这样有法律效力吗,我朋友该怎么办,急求帮助,谢谢
虽然是找个贷款公司,解燃眉之急,但当时签欠条时是与个人签的,注明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后口头约定如果到期还不了本金,至少续25%的利息,就是高额利息,这些都没有文字写明,续过一个月利息后,到第二个月又要续利息,越滚越多,现在有什么办法吗?可以只还欠条上注明的金额吗?而且续的利息是从银行转账到对方账户,也
罗宾国税当铺高利贷基本情况一览表胡女士2008年因公安机关处罚到罗宾国税当铺借款十万,一万一月利息一千五百,陆续还本还息计六万。到2009年七月总累计本息尚欠十万。计利息至今。其中我找老妹借了二万还给了当铺,去年下年廖艳明亲自拿七万现金帮我还给当铺。今年上年四月份还了一万七千。10月份还把胡女士叫到当铺强迫打
同学2006年7月从我这借款6万元买房,当时口头答应几天就还,所以未写借条,可是一直拖到2010年7月才还了2万元。2010年11月我催着他补了一个欠条,内容如下: XXX(同学名字)于2006年7月从XXX(我的名字)手中借款6万元整,答应还款时于利息一并还上。 2010年7月已还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