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六月左右把店铺租给租客,签了合同,租客生意经营不善做不下去,租金已经两个月没交了,当时交了2个月押金和水电费押金,签了合同,合同上面写,合同未到期,租客没有支付租金我们是有权利收店铺和不返还押金的,现在这个租客耍流氓,说要做到押金押完,这个我们也就忍了,现在更过分的是,卖了我们租给他们使用的冰
我是一名学校教师,97年所在单位领导说我违反学校纪律,责令我三个月内调出本单位,此后便不让我回单位上班同时停发了我的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直到现在。在此期间多次找单位领导及主管局协商解决此事但至今无果,申请劳动仲裁却不受理,请问我该找那个部解决?怎么解决
法院判决错误向那个部门反映或申诉?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还是为有
法院判决错误向那个部门反映或申诉?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还是为有钱人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