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曾是中山市某保险公司的员工,由于该公司拖欠工资和奖金,所以于09年已解除劳动合同。我已提起诉讼,但因证据不足,官司输了。但我有一个问题,该公司欠我的是部门奖励和部门费用(我无法证明这两项工资的存在,因为文件正本都在公司手中,我无法取得),但此公司否认员工的工资包括奖金和提成。如果从我收工资的银行账户上看,公司给我发放的工资远远多于公司所说的工资只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而没有部门奖励和部门费用。那么如果我上诉,可不可以用这一点进行抗辩?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证明给我多发放的钱是什么?假设公司称是公司财务的问题,计算错误,那可不可以申请查看该公司的账簿?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只要您在回答中说明,我会给您打电话,希望可以得到您的帮助,谢谢您的回答!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下试用期的!工资的发与不发的问题,我于经年7月19日到8月5日,在一家单位开车送货,由于我个人原因现在不想做了,也跟公司说了我辞职一事于8月6日就没有去上班,公司说不发我这半个月的工资,理由是我辞职的太突然,没有提前打招呼。我不知道合理不合理,谢谢各位律师给于解答! 补冲:公司没有跟我签
我是职业经理人,今年2月被某企业招聘为副总裁,没订合同,口头约定月工资6500元。入职后只开了3月份的工资(6500元),4——7月的工资一直没发,老板提出辞退我,在结算工资时,4、5两个月按6500元开的工资,6、7两个月按3000元开的,并说公司经济效益不好,都是按这样标准开的。我已申请劳动仲裁,但有一点不明白,如果企
本人属于蒙自矿冶公司职工,半年前因工受伤住院治疗到现在,伤势仍未好转仍在治疗中。但公司只发给600多元的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公司这样发放工资似乎不合理,曾向公司反映过这个问题,但公司说这是公司的规定,我想弄明白“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因工伤在治疗期
我因足部骨折分三次向单位请假70天(2010.7.22--9.30),但在八月、九月份时工资只有平常的三分之一(约800元左右),且中秋节的慰问金也没有我的。不知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本人系农业银行一线职工;本县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
关于工资不给发放和公司解聘不签劳运合及不交社会保险补偿金问题
我7月1号进入公司,然后7-8月工资到9月底才发,严重违反劳运法。在公司里做的都是很杂的工作,跟自己当时进来应聘的职位不相干,其中登收支账本,但是每天的凭据都经理或老板收起来了,都不在我这,再者有很多个人插手现在老板讲账对不上,全找我一个人,不给我工资,我觉得很不合理,我根本无法取证是我的错,再说了,现在
我所在公司实行记件制加保年底制,除以12个月后算出当月保底工资,每月只发当月工资得到60%,到年终结算另外的40%,而且也不全结,只结40%中的80%,余下的到第2年5月之前结清,节假日,夜班均以记件形式为保底工资,由于记件工资低和定单量的不稳定导致难以记件难以超出保底,员工一年下来加无数夜班和节假日班而无任何特殊
我是某上市公司的员工,与公司签订的是派遣合同,公司有个规定,在法定节假日(比如五一、十一、元旦)不给休息,照常上班,而且工资也是按常规发放,没有按倍计算,公司的说法是节假日补休,事后补休,比如三天节假日上班,事后吧三天假分散后补给我们,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 节假日工资发放问题 我是某上市公司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