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通过自己的渠道收集到了新的证据,但是法院为什么不接受我的勘察声请?律师说行,法院部门却说不行,法院这种行为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有什么根据?
二审的问题:这样的新证据(公司恶意用诉讼程序),会被法院接受吗?
我公司在劳动总裁和一审的时候,不拿出我的劳动合同,说我不是该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放着,不给本人的)。 仲裁我输了,没认定劳动关系。一审我赢了,法院支持了我要求:1、没签合同,双培赔偿。2、没法我的工资3、业务提成部分。没有支持的要求:1:没给我么社保,说不是法院受理的范围。2、
是这样的,我和公司的劳动就纠纷,在一审的时候,公司故意不拿出我的合同,说不认识我,我不是他们的员工。一审公司输了,法院支持了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和未付的工资。 现在公司上诉,又拿出合同,说合同以前搞丢了,现在找到了,作为新证据上诉。想不赔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请问,这样的合同可以作为新证
我是山西大同的一位个体经营户,问一下我们原来在一家超市里面卖些电子产品,过年的时候物品被盗,东西没有被召回,现在我们正在索求超市赔偿我们的损失,我在发现我东西被盗时,就立即报警了,当时报的是刑警队,可是时间也过去了三个月了始终没有破案,我们完了就找法院去索求赔偿,可是法院去不接受这个案子,他们给出的
法院在3月1日立案,5月28日开庭,竟然又在11月18日法院无当事人申请自行收集证据,页不是下面的两
法院在3月1日立案,5月28日开庭,竟然又在11月18日法院无当事人申请自行收集证据,页不是下面的两种证据:一是可能涉及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而是,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电话通知我11月23日开庭对法院自行收集的证据质证。我该怎么办?我可
由于借了一笔高利贷公安以诈骗罪将人关押四个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二次退回补充侦查,请问检察院审理到法院开庭还需多长时间?会不会诈骗罪不成转成其它罪名?
北方某市佳新电器有限公司试制出一种电暖鞋,请该市电子产品研究所的专家用仪器测试。由于管测试的科研人员都请假探亲未归,未经测试的电暖鞋被该所的干部石某拿回家试用。晚上,天寒地冻,熬夜赶材料的石某将电暖鞋通上电,穿在脚上,结果电暖鞋漏电,造成石某死亡。石某的妻子袁某将佳新公司告上法庭,以该公司产品缺陷造
男方说谎造成女方精神失常法院可以立案吗?如果不能立案,为什么?
男女双方为同学关系,女访问男方是否喜欢自己时,男方明明喜欢女方(女方有充分的人证、物证证明男方喜欢),却说谎说不喜欢。女方因此精神失常。请问以上情况法院能够以故意伤害罪或者精神伤害立案吗?为什么? (注:我问的是“法院能否立案”,而不是“能不能打赢官司”。如果不能立案,请告知原因,谢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