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2010年12月20日至今一直因病假未上班,按照劳动合同规定2011年1月15日,单位应向我支付工资,但一直未付,而且2011年年终奖也未发,单位是否有权这样做,如果无权,我是否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进行投诉 请详细解答 谢谢
工作四个半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予双倍赔偿,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
我于2010年5月13日在新公司入职,离职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和出差的差旅费,直至今天才结清我所有费用,离职后答应赔付我双倍工资,今天人事经理告知公司不批准赔偿双倍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我上班的是黑龙江总公司的浙江办事处,如果打官司是不是要起诉黑龙江
我是一名来沪的打工者,是08年10月份到上海工作的,从我工作到现在公司只帮我办了一张综合保险卡,但从来没有交过一分钱,而且从我一天始来上班就一直会拖欠工资,直到今年,已经12月份了,但是7月份的工资也没发,请问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我是一名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今年11月15日正式在郑州一家网络公司上班,面试的时候,经理说试用期待遇是800元/月,包吃,试用期为1~3个月(根据个人能力定);由于只是试用期,所以就没有跟公司签订任何就业协议。 到了一个月了,该发工资的时候,经理却把开始说的800元/月改口成了“只保障基本生活费用,不要期望太
我们原是国企职工,因领导政策失误,导致企业至今也没破产,也没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而我们三年没拿工资,被拖欠至今有十年。八年前,政府将我们人员分馏;五年前,政府又给我们解决了社保金问题,可工资问题至今没解决。 我单位当年雇的门卫工资是在门卫到我们主管部门磕头、作揖,脑袋磕出几个大包的前提条件下,才于
我们去年秋收以后跟着俺村的一个小老板到宁波打工。当时干的是罐外壁保温,当初说的一平方19块钱,工程量按实际测量为准,年底结账。活干到结尾的时候我们和他的合伙人,也就是说另一个老板因故发生冲突,双方均有受伤。后他给了我们每人三百块把我们撵回家。当初让他收方他没收,说是以他的人格作担保绝对不会出差错。还说
我们去年秋收以后跟着俺村的一个小老板到宁波打工。当时干的是罐外壁保温,当初说的一平方19块钱,工程量按实际测量为准,年底结账。活干到结尾的时候我们和他的合伙人,也就是说另一个老板因故发生冲突,双方均有受伤。后他给了我们每人三百块把我们撵回家。当初让他收方他没收,说是以他的人格作担保绝对不会出差错。还说
我是9月下旬来的现在的公司,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至今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未发,只说年前把11月份结清,剩下的一个半月工资年后再结.我今天去申请离职,她却告诉我要两个月时间审批,意思是年后不回来上班就不发我工资.可是打一开始就没有合同限制.我要怎么走法律程序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