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安置房。老家父母建房,父辞世,母健在常住。弟在外地成家,户口在原籍。弟在征地公告前将其妻子迁入老家,已经在县城购房住居。现父母建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弟弟的名字。请问,拆迁安置还原房子的也将是属于弟弟的吗?如何维护母亲的房产权益?
姥爷有一子三女。十几年前姥爷去世。留下几间老房子,后来舅舅把老房子拆除了,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盖了几间新房。农村宅基地没有房产证,现在只有小姨的户口还在姥爷房子的宅基地上。问如果拆迁补偿谁可以分到补偿款。这么长时间了,存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去法院应该立个什么案件。 现在姥姥、姥爷都不在了。那
18岁以前父母离异后我被判给了我爸爸,我们有4间平房,房产证是我爸爸的名字。大约4,5年前我爸爸再婚,之后他们生了一个儿子,但是属于超生没有上户口。现在农村房子已拆,12月给了租房费,但是全被继母扣下,而且她说租房费没有我的,将来房子也没有我的,我想问一下这合法麽,该怎么办?
现有一房产要拆迁,房产证上是我奶奶的名字(当时是单位的福利分房,单位是按照计分的方法分的,我和我妈妈的户口当时是加了10分才能分到这间房的),但我奶奶已经去世,房子要拆迁,拆迁后需要回迁,那回迁后的房产名字能否写我奶奶名字(已去世),如果不能,那写谁的名字?
律师:您好。 我家正在拆迁,我家有两个“红本”(宅基地使用证),其中一个证是我爸的名,另一个证是我爸爸的哥哥的名,我爸爸的哥哥已去世多年,无配偶和子女,由我爸办的丧事。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都早已结婚嫁到别处,户口不在我们家,现在她们听说了拆迁,想要分一部分拆迁款,请问我家应该给她们吗? 谢谢回答
我是江苏省溧阳市经济开发区毛场大队中段村合法村民,我们村庄在2009年10月份政府动用开始拆迁,拆迁原因是溧阳申特钢铁公司需要拆建,我今年68岁,早年丧偶。至今一人生活,我原有房屋三间90平方米左右,在拆迁时,拆迁办工作人员协商我的房屋拆除后政府会给我按照两个人面积进行安置,如果是这样我就可以得到105平方米的
A与B是一对老夫妻并共同有一处房产 A于1986年病逝 B于1988年经公证将此房的1/2无条件赠与她的4个子女 B死后无遗嘱无父母 A又放弃继承 所以B的这1/2也由这4个子女继承,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B于1997年病逝。其中一位最小的儿子于1991年病逝,此房经公证后一直有老大老二老三居住至今,不知其间他办理了过户没有。在公证
我2000年贷款购买一处房产,2005年就全部还清了。2007年与爱人结婚。现在这处房子要面临拆迁。请问,将来的拆迁款或者安置房是否仍然属于我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将来离婚,有没有被对方钻空子分割拆迁款或者安置房的可能?我现在一直保留银行还款的存折和房屋产权证,还需要留下什么证据? 还想请问,此外我还有什么办法避
你好我想咨询下,如果农村拆迁房屋(房产证是公公名字)现在政府安排土地自己造房,如果还是公公名字请问如果以后离婚我有权利得到财产吗?如果过户给我老公,那需要什么步骤呢?但是造房子都是公公出的钱!
我家要拆迁了,房子是我爷爷的名字,他有3套宅基地房子,当年说给他3个儿子盖的,现在要拆迁了,他非要分给姑姑,我家这套房子户口就我爸我俩,而且住了20多年,房子的名字是我爷爷的,请问,他有权利分给我姑姑,或者不给我我们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