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2010年11月22日,我一朋友因在酒席上,跟某人起了口角,那人往我朋友左眼打了一拳,造成我朋友目前左眼能见度几乎为0,已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朋友对法医鉴定不服,向经办民警提起重新鉴定,从提起法医重新鉴定之日到今日,也有35天了,还是没等到鉴定申请审批下来,经办民警很明显地说犯罪嫌疑人有通过关系找人跟他谈过。就算是轻微伤,经当地派出所连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措施都没有,该经办民警目前对我朋友采取的态度是:爱理不理,还说你怎么老是来派出所找我?我打算到检察院去投诉经办民警行政不作为,这种方法可行吗?还是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呢?希望您在方便的时候给我个指教,谢谢您。
经咨询,我在网上查到, 《法医学鉴定程序相关规定及申请》的 第二部分 第一款 第4条、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包括鉴定正文、损伤照片)。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交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 我认为对方自诉人的鉴定书存在以下问题: 一、 没有损伤照片。
受害人右手被凶手砍伤,凶手不承认犯罪事实,还谎称是受害人自己情绪激动砍伤自己,从刀痕可以鉴定受伤方向,申请伤情鉴定的是通过派出所指定的医院法医鉴定,还是要求刑警队法医鉴定?谢谢回复!
甲方对乙方所做的医疗鉴定不服,甲方应该如何申请对乙方的重新医疗鉴定,所发生的费用应该谁负责,费用大概多少钱。谢谢!
家里人被人打伤了,想问下去哪里做轻伤鉴定,到医院就可以鉴定吗?医生开的病情证明算不算鉴定?如果不是医生能开轻伤鉴定吗?轻伤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呢? 麻烦律师了 可是派出所要自己开轻伤鉴定?我们应该是去哪里开呢?医院就可以开鉴定吗?医院的大夫可以开吗?家人是6月份被打的,如果开轻伤鉴定有时效吗?现在还能开
一职工因一整天未到单位上班,我按照单位考勤制度给他记为旷工。该职工对我给他记旷工心怀不满。相隔几天后在我再次值班时,他同召集来的2名社会外来人员将我殴打致使三处骨折。公安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派出所已经立案。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的情况属于工伤,做工伤鉴定的话为9级。如果不做工伤认定,按照
我的伤在检察院法医门诊能鉴定为几级伤残?如工伤鉴定能做几级伤残?
被三人殴打成双侧鼻骨骨折,左上颌骨骨折,腰椎第二、第三椎体横突骨折,左眼睑、眼球挫伤伴间接视神经损伤,左眼矫正视力0.8
我在廊坊一家私企上班,在工作时摔断两根肋骨,工伤鉴定为十级,现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我怎么申请赔偿,具体程序是怎么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