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和她的朋友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民办教师,工作多年。但未转正,原因是转正名额无故给了公安系统。现在老人们想得到补偿,达到老有所养。但包头市迟迟未给于解决。2011年春节快到了,我真希望母亲和她的朋友可以和孩子们过个愉快的春节
我老爸1958年的老教师,我们县找了20个,他们让这些老教师一个人拿16400元。每月开800——1000。说是押金,一旦老教师去世这个押金就没有了。不退还。我想问这是否合法?
92年平反,由上海劳动部门代办退休,退休身份为教师。95年后发现,未按教师待遇发放养老金,15年来,一直上访,后知档案系劳动部分丢失,以至以国家机关工人身份发放养老金。现经信访部门、劳动部分复查,恢复中教一级身份,仅调整工人与教师间的工资级差。对15年中造成的工资差异不予补偿,且不享受教师应享有的“共享养老
我于2007年9月由湖南的一所公立学校应聘到广东的一所公立学校(都是财政全额拨款),在广东的学校07年就已经开始缴纳养老保险。2010年8月,我去湖南原单位养老保险站转我的养老保险关系,他们要求我补交从07年9月到10年8月的养老保险(按每月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七补交),否则不给我转养老保关系!请问他们补交的要求及金
我母亲1985年代课因为一些原因1996年停止代课,离乡两年。1998年从外地回来时名字被别人顶替了,没有转正。2003年继续代课,2009年停止代课。请问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偿吗?如果能的话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呢?
我是从83年开始代课,约从93年又是民办教师,2000年下岗,下岗后学校缺英语教师,又回学校代课到2004年,乡统筹开支,之后集中办学,我离开公办学校,到了民办校教学,直到2010年,学校没有缴纳保险金,现在我想个人办养老保险,但年龄已过,现年49岁,学校不提供个人档案。请指教我怎么办?
我和我老公结婚的是时候,公公婆婆43,现在49了.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买,说了很多努力挣钱的事情,可是渐渐的公公不工作了,不愿意工作,我把他们赶出我家,他把我家砸了,还闹到到了公安局.公公扬言要养老费,不给养老费就要断绝关系.作为儿媳妇,我是真不愿意来买单,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