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男朋友是二婚,他第一次结婚时全款购买了套房子,他和前妻协议离婚时房产证未办下来,因此离婚时只说房产归我男友使用而未做房产分割。请问,现在我们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后,万一我们离婚我是否可以分到一半的房产,谢谢。
婚前我汇款给被告八十万人民币,我有汇款单凭据,我还有对方签字的提款单证据,因我在国外,因此委托被告替我买房,家具等一切结婚所需。《口头委托》被告利用代我买房的机会,把购房合同写成被告的名字。《房款一次性付清》结婚后我发现购房合同是被告的名字,我们就闹意见,因此我们做个协议,1,将此房作为共同财产,2,
实际情况:父亲与2002年去世,房子的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母亲近几年一直没有变更,现在母亲想要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我或者她的名字,但现在是这种情况,因父亲去世几年了,身份证早已经上交了,户口也没有了,和母亲那时候的结婚证也早就没了,到当地民政去调查档案也掉不出来,而且最令人头疼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和他本人
实际情况:父亲与2002年去世,房子的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母亲近几年一直没有变更,现在母亲想要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我或者她的名字,但现在是这种情况,因父亲去世几年了,身份证早已经上交了,户口也没有了,和母亲那时候的结婚证也早就没了,到当地民政去调查档案也掉不出来,而且最令人头疼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和他本人
夫妻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向他人借款(有借据,并且首付款是由他人账户直接转给售楼处的,付款收据上面签字是男方母亲的),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还没下来,下来后名字应该是两个人的)。现夫妻离婚,首付部分算男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予吗?(没有明确的书面文字体现为赠予)首付款该如何分配?敬请律师帮忙解答,十分感
我先说明一情况,有点复杂: 父亲兄弟四人,排行老二。老大没成家(鳏夫),老四去逝15年了(去逝时奶奶还健在,8年后奶奶去逝)。老四去逝时没成家,但留下房产一份。加上奶奶自身房子共两份住宅。 现在问题是:余下的三个兄弟分来割这两份(老四遗留的和奶奶的)住宅。经村委调解,并盖有村委公章和调解人及见证
朋友2012年在我这里借了3万元钱,约定是在2013年还款。和我本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以他购买的房子的房照作为抵押(但房子是废弃的,不能住人。房照的名字并不是他)。现在已经2014年了,这个人完全不与我联系,也只字不提关于合同的事情,我们也找不到他的这个人。请问我们现在要怎么办。是否有权利处理这个房屋。
2010年9月我们交了首付给儿子买的婚房、2011年9月结婚。房贷有我们老两口还,至今儿子和媳妇闹离婚,请问房产怎样分割。 还有我儿子和儿媳是在初中的时候谈恋爱我反对,领到家里我不理她有很久、大概两年的时间了。有一天儿子求我让我对她好一点,我就问儿子你就看好她了?儿子对我说就是她了狗皮膏药贴上了撕不下来了,我
2006年结婚,婚前有一套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婚后还有一套房子,也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都没有贷款,两套房子都是写的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字。现在要离婚,请问:1.女方能得到多少?2.男方如果写离婚协议把房子都给女方,这样生效吗?男方父母还可以再起诉要求分得房子吗?3.如果没离婚状态,男方自愿把产证上的名字去
情侣未婚,男方出首付买房,购房合同写两个人的名字,已签订购房合同,正在办理贷款。现在女方主张去掉自己的名字,咨询房管局说可以,但开发商不予办理。请问这种情况下:1、女方婚前买房仍属二套房对吗?2、女方如何将房产放弃,转让给男方?3、若将来万一分手,房产如何分割?4、是不是分割房产必须在房产证出来以后?谢